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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社工申论考试模拟题(4.7)

发布时间:2020-04-07 12:37来源: 网络整理

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在淘宝网站吸纳卖家互刷好评或者虚假交易,以此欺骗淘宝买家……刷单组织者李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法院当庭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起案件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可以说,此案改写了打击刷单炒信行为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处罚的历史。李某因刷单炒信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事例,可以对其他刷单炒信组织者产生强大的震慑与警示作用,更是对诚信社会的有力维护,具有法治样本意义。该案宣判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有人点赞,也有人提出疑问。

网友A:在炒信江湖,新开张的小铺能“刷”成百年老字号;真假莫辨的“爆款”,很容易让具有从众心理的消费者跟风上当。长此以往,市场信用就被玩坏了,诚信经营的商家也会遭遇无处不在的信用风险。如今“刷单入刑”,严厉打击了网络虚假交易,挤出行业虚假水分,还原数据真实性,有利于网络行业摆脱刷单困扰,将注意力集中到正常的市场竞争上来。

网友B:电商与炒信者之间的猫鼠游戏,消费者不能靠胜负来自求多福。眼下,“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案”起码是个很好的判例示范,尽管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以法治理性纠偏权责症结,主动作为总好过等立法转身。让市场交易更干净一些,让网络消费更可信一些,法治中国当能给消费者这份信心与底气。

网友C:这一次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及电商平台在法律框架内“追杀”刷单组织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有利于净化网购环境。只是我们还应该思考:电商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反衬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如何弥补这种滞后性?比如,刷单炒信虽然人人喊打,但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尚无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如何确保法律法规与电商的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当是亟待着手解决的问题。

网友D:“刷单入刑”虽有示范效应,但并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目前只是地方司法以构成非法经营罪自行裁决,有必要将“刷单入刑”纳入法律,或者由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提升法律位阶,提高法律效力。

网友E:余杭区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非常精准,一些商户将刷单作为核心盈利模式,严重危害了市场管理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也侵害了企业的公平竞争权。处罚升级的转变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实现了三升三降,即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甚至归零违法收益;提升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提升守信收益,降低失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

网友F:全国首例“刷单入刑”的出现,将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但问题在于,全国从事刷单炒信的网站、群组那么多,其中不少还是“钉子户”,对其如何处理才能彰显法律公平正义,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再者,刷单炒信组织者被“严打”,进行具体操作的“刷手”和购买相关服务者该如何处置,也是必须明确的一件大事。

【题目】材料中,“刷单入刑”一案引起广泛讨论,请你对网友们的意见进行梳理,并谈谈应该如何加强网络信用体系的建设。

要求:概括全面、准确、简明,有针对性。不超过300字。

要求:

1、内容全面、准确;

2、条理清晰;

3、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网友针对“刷单入刑”一案既有赞同也有质疑:

赞同方认为,严厉打击了网络虚假交易,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以法治理性纠偏权责症结,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网购环境,使消费者对网络消费更具信心和底气,同时体现了法院及电商平台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有利于提高违法成本、提升维权收益和守信收益。

质疑方认为,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电商的快速发展,“刷单入刑”并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难以彰显法律公正,刷单炒信组织者被“严打”,但未明确如何处置进行具体操作的“刷手”和购买相关服务者。

为加强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 完善立法。加快完善网络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基础。

二、 严格执法。执法过程中注意科学性和严谨性,防止“一刀切”式的粗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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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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