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1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11:20来源: 网络整理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经昌吉州党委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2016年以来毕业的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需求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职位表》(见附件)。
四、引才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无需笔试,经与用人单位面谈成功后,直接进入事业编制;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聘任至专业技术岗位,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聘任至专业技术岗位10级、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聘任至专业技术岗位7级;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当月一次性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次月起按照核定标准正常发放工资;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签订聘用合同后,连续5年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
(五)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或“拎包入住”的住房保障。
五、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谈、考察、体检、调剂、公示、聘用等。
(一)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表》、《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登记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引才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各级人社部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按时到达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期间的通知为准。
(三)考察
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用人单位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下,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体检。
(五)调剂
对资格复审合格,但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对同一区域内调剂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商应聘人员和有合适空缺岗位的用人单位进行岗位调剂;对州、县(市)跨区域调剂的,由州组织、人社部门商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确定岗位。岗位调剂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考察、体检等后续环节。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引才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六、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昌吉州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七、信息查询与组织实施
(一)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