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卷一【商经法】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03-28 17:31来源: 网络整理司法考试改革后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2018年前考试名为国家司法考试,18年开始变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本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商经法》个人所得税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1、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
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1、【答案】B【解析】坚持民主立法,就是既要体现立法内容的民主,又要体现立法程序的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必须注重把立法为民贯彻始终,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扩大公众参与立法。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正是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的自身民主性的要求,是坚持民主立法的体现。故选项B正确。
A项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我国法律所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包括立法平等。实际上,公民的立法权是不平等的,只有特定的国家立法主体才享有立法权。
C项中的执行为民,应取狭义,意在法的实施,不包含立法行为。而本题中“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明显发生于立法阶段,显然与执法行为无关。故C项不当选。
D项中的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之间的监督与制衡,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间的监督与制衡。本题中讲述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的行为,与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无关。故D项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