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8 03:26来源: 网络整理2020年吉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6日0时00分至3月27日7时59分,不安排补报名时间;缴费时间4月9日15时59分前完成缴费;报名资格审核实行“零见面”,采用报名人员网上预审与成绩合格人员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吉林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名资格审核实行“零见面”,采用报名人员网上预审与成绩合格人员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吉林省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吉林省从事会计工作或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
(5)完成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5.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非第一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6.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7.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相关工作时间节点
根据往年各考区报名人数特点,对今年网上审核工作量进行了研判,在确保全省报名时间一致的前提下,经请示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适度增加长春市考区网上审核时间,具体各节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中省直、长春市及长春市所属县(市)、区
(1)信息采集时间。全省报名参加中、高级考试的人员需要在3月23日7时59分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及信息提交。23日8时00分至31日7时59分,已注册人员可以对采集信息进行修改,但不提供新用户注册服务;31日8时00分起,停止已注册人员信息修改服务。
(2)报名时间。全省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0时00分至3月27日7时59分,不安排补报名时间。3月27日8时00分至4月7日7时59分,已经注册成功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重新上传照片以及修改完善报名信息,不提供报名注册服务;4月7日8时00分,停止报考人员修改信息功能。
(3)报名人员缴费时间。报名人员通过信息审核后,务必于4月9日15时59分前完成缴费,16时00分缴费系统关闭。
2. 其他(不含中省直和长春市考区)市(州)、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