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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法院互联网远程庭审盗窃案

发布时间:2020-03-18 21:20来源: 网络整理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首先核实被告人的身份,被告人罗某是否听得清楚?”“听得清。”3月16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在黔东南州黄平县法院第二审判庭,该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互联网与黄平县看守所连线,远程视频庭审一起盗窃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此次审判也是自疫情以来该院刑事审判庭线上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疫情期间,为了让群众诉讼更安全,让公平正义不缺席,黄平县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线上诉讼工作。为做好此次远程视频开庭,该院技术人员提前与看守所对接,开展庭审视频调试和准备。庭审前,审判长又组织公诉人、看守所被告人进行演练,确保双方都能正确使用视频软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当日15时24分,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与被告人在视频中实现了“面对面”,庭审正式进行。

  庭审中,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黄平旧州镇人,于2019年10月在该镇某村盗窃一村民放置在家门口的藏红花等价值1012元的物品;后在11月,又窜到另一村盗窃一辆价值1200元的摩托车。案发后,摩托车及大部分被盗物品被追回。远程庭审顺利的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环节,被告人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经合议庭评议认定,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罗某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遂依法当庭做出上述判决。(李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