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优势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发布时间:2020-03-12 18:20来源: 网络整理疫情牵动全局,战“疫”关乎国运。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如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实现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场大考。
“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人民法院在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找准切入点、发力点和突破点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周强院长强调,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在线调解平台、中国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规范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法院应时而动,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推动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在线送达多点发力,确保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及时稳妥有序开展。1月20日至2月19日,全国法院在线受理立案申请22万余件,在线立案14万余件,在线开庭审理案件3万余件,在线调解5万余件,有效电子送达诉讼文书31万余次,共审结案件44万余件。一个多月以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司法在应急状态下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作用,将保障抗疫作为检验互联网司法体系建设水平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胜利。
疫情为令,服务大局:司法审判网上运行为决胜战“疫”护航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法治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人民法院针对既要严格遵守“防控隔离”有关规定、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流动,又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纠纷,这就需要大力深化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司法建设,充分发挥在线诉讼全天候、零接触、开放多元、同步互联的突出优势,尽最大可能实现诉讼活动网上运行,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凝聚全社会抗疫攻坚“同心圆”铸造坚强后盾。
推广在线审判,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用公正司法筑牢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坚实堤坝。
2月7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通过在线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网络销售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该案庭审同步开展了网络全媒体直播,1400万网友在线观看,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依托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在线庭审系统,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的同时,依法及时惩治故意隐瞒感染症状拒不配合防控措施危害公共安全、暴力伤害医护人员及防控工作人员、防疫物资诈骗、制售假劣药品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为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围绕抗疫急需,在线定分止争保障运转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