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临川区:战“疫”时期,开启“互联网+办案”云模式
发布时间:2020-03-09 18:26来源: 网络整理检察官远程办公。
正义网抚州3月9日电(通讯员范颖莹)“被告人,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你是否认罪认罚?”
公诉人隔着手机屏幕对被告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肖某声泪俱下,完全认可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意见,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履职”防控精神,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依法转变办案模式,将庭审现场从线下搬到线上,实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据悉,2018年9月中旬,被告人肖某伙同李某、龚某、苏某等七人以免费赠送礼品为由在上顿渡城区发放传单,骗得上百人到临川区上顿渡某酒店参加活动。李某谎称自己是全国三十余家企业的代表,已准备价值100余万元的礼品,将免费赠送给每天来参加活动的人。
此后,李某向参加活动的人员介绍产品,并强调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只需要帮忙宣传产品即可;如果有需要产品的可以无偿领取,只需交部分诚信保证金,保证金会全额退给大家。在前期推销药膏、眼贴、镀银碗、按摩枕头等物品时,肖某、李某确实将参与人员所交的费用全额退还。但在最后一次推销按摩床垫时,肖某、李某等人收取100余名被害人每床床垫3100元后,只退还被害人每床200元,后快速离开抚州。
经查实,交钱领取床垫的被害人共有100余名,被骗金额40余万元。
后被告人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及同案犯罪行,并于2019年12月19日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肖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当日,该院员额检察官通过网上视频参加庭审共10起,其中有8起当庭宣判。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以及法律援助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网络开庭审理模式,从而更好地节约司法资源,保障被告人正当合法权益,发挥检察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