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法院开启防疫期间网上审理刑事案
发布时间:2020-02-27 20:10来源: 网络整理本报讯(记者章大军)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太谷县法院通过“云间”法庭网上远程开庭系统,联通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及辩护人四方,顺利完成了疫情防控期间晋中法院第一起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这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羁押于当地太谷县看守所,辩护人系运城人,尚居住在运城当地,为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安全风险,太谷法院决定通过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审理此案,于是一场连通四方的网上庭审在太谷法院进行。
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直接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进行同步庭审,在云端“隔空”实时递交意见、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等。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通过微信群添加受害人为微信好友,并以能补办行车证为由,骗取受害人微信转账的3300元,随后便无法联系。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还违法所得。太谷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情节,一审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起刑事案件远程庭审进展顺利,而其背后凝结了法院工作人员反复调试设备、确保万无一失的紧张忙碌。虽然,此前太谷法院已经通过“云上”法庭系统顺利开庭审理9件民事案件,但是相比较而言,刑事案件涉及公、检、法、律师四家,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协调工作更加繁琐。庭审前,太谷法院及时与公安局和检察院进行了沟通协调,确保了庭审期间画面传输、语音传输、语音识别、证据上传、质证标注、网上签字各项功能顺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