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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互联网热点速评:广电总局发文加强剧集生产管理 行业进入规范发展新周期

发布时间:2020-02-21 20:18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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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电视剧和网络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集数长度规范、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报备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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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明确制作备案公示、集数长度和演员薪酬相关规范。《通知》主要涉及剧集制作生产三个方面的管理:1)完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杜绝利用题材“跑马占地”的不良倾向,要求制作机构在申报备案公示时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2)规范集数长度,明确反对人为拉长集数,剧集制作提倡不超过40 集,鼓励30 集以内的短剧创作,并要求相关行业协会研究制定行业标准。3)做好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情况报备工作,要求制作机构在剧集完成片审查阶段,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广电主管部门备案。每部剧集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我们注意到,此次《通知》对于相关管理规范都对制作机构明确提出了操作要求,有助于管理规定在执行层面的落地。根据报道,目前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系统已经在申报流程中增加了《完成剧本承诺书》的提交要求。

    行业竞争门槛进一步提高,对头部制作公司影响较小。2018 年以来,电视剧行业历经税收规范、演员限薪、反对过度娱乐化和打击收视率造假等多轮监管,行业乱象基本得到遏制。剧集基数方面,根据广电总局数据,2020 年1 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剧目共84 部、3239 集,平均单剧集数为38.6 集。演员薪酬方面,2017 年以来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已多次明确规定剧集制作成本配置比例限制,在监管层、播出平台和制片方的共同努力下,演员片酬比例限制已经得到普遍遵守。备案公示管理方面,我们认为本次《通知》提出的“全剧本备案”对于制片公司的编剧资源、内容把控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的竞争门槛,而对于整体制作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较强的头部制作公司的影响较小。

    电视剧制作行业进入规范发展的新周期,短期关注影视剧组复工进展。我们在2020 年传媒行业策略报告中指出,随着用户审美品位的提高,对于爆款作品而言,突出的品质已经从“加分项”变成了“必选项”,供给侧的品质提升和竞争格局优化成为驱动影视行业成长的主动力。2019 年四季度以来,《庆余年》、《下一站是幸福》的“破圈”热播,进一步凸显了优质内容的吸引新用户、提升用户粘性和付费意愿的能力。我们预计,随着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头部制作公司有望凭借领先的精品剧制作能力和产能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占率。短期来看,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在线视频等网络娱乐形式持续火爆,下游渠道购剧需求旺盛,我们判断这将有助于存量剧集的进一步出清。但另一方面,1 月下旬以来影视剧组纷纷暂停拍摄,由于剧组停工可能造成新项目进展的延后,对影视内容的稳健供给和制作公司未来的收入确认节奏可能造成不利影响,需密切关注剧组复工进展。

    风险

    疫情影响超出预期;重点项目推进不及预期;监管趋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