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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医院就诊取药可医

发布时间:2020-02-20 10:51来源: 网络整理

    2月19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部分医疗服务的通知》,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定点医院中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互联网医院,可以为在本设区市参保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病人提供“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向医保部门备案后,患者就诊和取药可以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记者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现行价格执行,不得重复收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同等的支付政策,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医保支付标准均按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支付。信息系统能实现相关功能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医保经办机构。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患者本人个人账户中扣除或通过关联的银行卡等途径支付;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结算。

    记者登录“我的南京”APP后发现,已经标上“医保支付”小标签的医院有16家。江苏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占伊扬告诉记者,以高血压疾病就诊为例,南京市医保患者在江苏省人民医院互联网门诊就诊后,由医生为其开立高血压病相关药品处方,患者通过“我的南京”APP线上操作,即可完成南京市医保普通、门统待遇的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药品可直接配送至患者家中。(吴倪娜 杨甜子 杨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