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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无接触”法律服务 一周网上开庭134次

发布时间:2020-02-13 17:18来源: 网络整理

  中新网山东新闻2月10日电(孙婷婷)记者10日从山东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月3日至2月9日,该省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新收案件8335件,结案5883件,通过互联网开庭134次。运用执行办案系统,执行结案2333件,执行到位金额102076.8528万元人民币。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 

  山东省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表示,该省近两年来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善的网上办案系统,全省法院目前具备网上开庭功能的法庭已经有932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省法院利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们也正组织力量,加快升级完善网上远程办案办公系统,协调推进刑事案件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刑事案件全程网上流转、网上办理,以信息化助力审判提质增效。”傅国庆表示。 

  傅国庆称,为了及时有力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山东省法院对相关案件要依法快速受理,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对具备相应条件的案件,将尽量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提讯被告人,运用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和宣判,运用网上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公开裁判文书,运用网上执行办案系统及时执行相关案件财产刑部分,以确保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进行。 

  山东省司法厅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出“零见面”法律服务。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表示,通过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发挥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手机APP等平台优势,将更多法律服务事项整合到线上办理,增加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力量,以“零见面”方式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 

  傅国庆透露,山东省法院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失职渎职、非法经营等危害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用足用好刑罚措施,符合判处重刑乃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决不让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占到任何便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