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05 01:47来源: 网络整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统筹利用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开放性、公益性网络直播平台,整合调集适配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互联网、电视、家庭电脑和智能终端等,启动实施在线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活动,消减疫情对教学活动的影响,有效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部署,分类推进。省教育厅负责网上教学活动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跟踪问效。各市、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网上教学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省级和学校在线课程平台、其他在线教育平台和教学资源,负责本校网上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各地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和教师信息素养,针对不同学校、学段特点,考虑城市、农村地区疫情发展不同情况,制定差异化实施办法和措施,分区域、分学校、分学段灵活开展教学活动。网络教学的组织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不得组织线下集中学习和集中培训,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确保师生安全。
(三)科学实施,注重实效。各地、各学校应本着快捷、易用、实用、普惠的原则,原则上选用本地、本校应用成熟的平台开展网上教学工作。对本地没有相关教学平台的县区、学校,抓紧开展相关网上教学平台的遴选、试用。科学调整教学课表,切实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网上备课、授课、答疑辅导、作业批改等,确保网上教学活动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四)多元合作,协同推进。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教育企业的沟通协调,积极选用技术成熟、操作简单、普适性强的网上教学平台和课后辅导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家庭的辅学和监管作用,确保网上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严禁以开展网上教学名义强制要求学生使用收费性教学平台、教学资源或APP教学工具。
三、实施步骤
(一)传达部署(2月2日前)
各地、各高校全面完成网上教学活动的传达部署,成立网上教学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启动网上教学活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试点实施(2月3日至5日)
各地、各高校组织教学、教研指导部门和教师开展网上教学试点工作,梳理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网上教学活动实施方案。
(三)普及应用(2月6日至9日)
开展相关教学平台的推广普及,利用各种线上会议系统、即时通信工具对任课教师、家长和学生开展应用培训,为全面实施网上教学活动奠定基础。
(四)全面推进(2月10日后)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2月10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所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网上教学活动;各高等学校于2月10日前做好开展网上教学所有准备工作,于2月15日前启动实施网上教学活动;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月17日起全面实施网上教学活动,确保全面实现“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
四、实施路径
(一)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1.教学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县区为主统筹实施,部分条件较好的学校可以以年级或教学班为单位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可以实行“一校一案”,由学校根据软硬件保障情况,按年级或班级自行组织。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农村薄弱中小学校,县(市、区)级教育部门可依托国家和省市教育资源平台,通过点播方式组织远程学习。各类数字教育资源要优先保障初三、高三年级网上教学需求。幼儿园可通过APP、微信、QQ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提供科学育儿知识辅导。对于以县(市、区)统筹安排的网络课程,应至少提前3天将相关课表发放到属地学校。线上培训机构不得以网络教学名义,违规组织超纲、超前培训。各中等职业学校结合职业教育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在线课程、微课、教学课件和其他教学资源,下达自主学习任务单,开展远程授课、在线自学和远程互动、在线交流活动,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并做好答疑和指导。
2.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