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TOB京东TOC:政策导向的互联网+医疗发展到哪
发布时间:2019-12-16 04:58来源: 网络整理编者按:本文来源创业邦专栏智能相对论(ID:aixdlun),作者编程浪子,创业邦经授权发布。
“互联网+医疗” 这个风口吹了好久,终于有了新变化。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5日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战略》以来,大健康产业混改的制度驱动力已经开始凸显,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改造提升远程医疗网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工信部也正在紧密合作推动5G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
政策驱动的宏观背景是全社会现实的医疗需求:医疗资源供需不平衡、人口老龄化、慢性病激增等等,回到改革上都是牵涉多方利益格局的复杂问题,制度上牵一发而动全身,波及面太广,不如通过技术切入先从人口相对较少的地区做试点,2015年发改委《关于同意在宁夏、云南等5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为相关工作的实践开了路。
技术最终是为了服务患者,现行的“互联网+医疗”产业链中,简单归结起来,重点在“就医”和“拿药”两个方面,互联网行业最先切入的也是送药上门的“药品电商”这一细分场景。
那么对于如此新兴的一个热点,如何对其发展状况从统计数据以外新的视角对其做一个评估?
在1995年,格兰特发布了“热点技术周期成熟曲线”,将一项技术的预期与成熟阶段进行了五个周期的划分。
第一阶段(Innovation trigger):社会与资本对技术所呈现的前景高度兴奋期待;
第二阶段(Peak of inflation expectation):对技术的期望膨胀至顶峰后开始逐步下降,各界都回归理性;
第三阶段(Trough of Dissillusionment):越过低谷期;
第四阶段(Slope of enlightenment):技术可用性真正逐渐进入成熟期;
第五阶段(Platau of Productivity):进入生产力平原,开始在市场得到有效全面的应用;
图:格兰特对当前新兴技术成熟程度在曲线的上的判断
“互联网+医疗”,这一个启动已经将近十年的赛道,当我们集中在“送药上门”这个场景的时候,不禁想知道它已经发展到“格兰特曲线”的哪一步了?
一、送药上门,电子处方流转成关键
自从2018年年初《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随着国家政策导向医药分家、处方外流等政策引导,零售药店市场份额已经开始逐步提高,长期来看患者在医院外购药将逐步成为主流,患者对药品在线零售也有非常强的需求。
据米内网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破1.7万亿,其中公立医疗终端(市县级公立医院)占比为67.4%,零售药店终端占比2.9%。
在“智能相对论”看来,送药上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处方类药品的售卖问题,早期的线下、线上药店,对于处方类药品的管理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国家《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出台后,又让有需求的患者在社会药房购买处方药变得比较困难。包括已经上市的111集团在内的头部医药电商在亏损中摸着石头过河,处方药没有开放是主要问题。
图:以常用处方头孢拉定为例,电商基本都不提供购买服务
针对处方药的购买业界的解决方式是推广电子处方,一般有三种形式,患者在医院就医后处方流转就近拿药或同城配送,或者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处方流转后在第三方药房拿药或者配送,最后则是患者在药店通过互联网医院远程问诊开具电子处方后拿药三种情况。
在医院就医后的处方流转,目前大多依赖于医院药房托管的形式,处方定向流转至与医院有合作但是自负盈亏的药房,医院的目的是解决部分医院开不出特定药品,或者医院药房压力过大的情况。不过这类药房往往存在无法报销或药价昂贵的问题,而且强烈的定向性,不能将其等同于医院处方完全对接社会药房的自由处方流转,大多是医院自行与药房通过第三方技术支持来达成。
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作为载体实现的处方流转,其模式一般是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后,处方进入平台上,患者购药时,商家则通过支付部分费用的方式调用处方,然后向患者提供药品。这就要求信息平台要有权威性,由政府或者权威机构进行背书,京东健康在山东淄博的“处方流转信息平台”属于此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