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涉互联网金融犯罪侦控新模式在司法
发布时间:2019-12-12 15:58来源: 网络整理
温州网12月12日讯(通讯员 吴晓节 章洁)今年的11月,从诗画江南到壮美宁夏。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吴晓节受邀,远赴宁夏银川给公安部举办的全国侦查人员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培训班进行授课式交流。
从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并提出涉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实质性解決措施,这堂课引起了全国侦查人员强烈的反响。接踵而来的是,全国多个地区向吴晓节发出了讲课邀请函.......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创新对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办理模式,试行诉前“路标式”介入侦查,以点到面的形式,有效将理论观点和创新思路转化成公安侦査实践活动,进一步探索检察权向前延伸,实现了引导侦查的实质化,促进了侦、诉、审一体化机制的发展。“课程受到的良好反馈侧面反映出,温州检察涉互联网金融犯罪侦控模式新探索在司法实践中魅力初显,”培训部会务组人员说,这堂课本身就是建立在具有温州检察特色的侦控模式的基础上。
新探索一:试行侦控融合侦查机制
促进和保障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机构、业态偏离了正确方向,有些甚至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并且,因涉互联网犯罪人数众多,涉及事实多,涉案金额大,案件审查工作量大。如何在法定审查起诉期限内办结是检察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于是,提前介入,提高效率,实现诉前“路标式“介入侦查模式应运而生。温州检察机关在探索提前介入时,实行“证据清单”列举模式,引导侦查人员在取证时掌握一个关键、两个重点,为侦查机关全面、快速、高效取证提供有力指导。
“那么,如何进一步实现侦查引导的实质化呢?”温州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可以参照庭审指控的标准,对争议焦点要吃准、吃透,防止侦查终结后,对定性仍存在争议。
以2019年著名的“书画宝”案为例,该案涉案金额25.87亿元,被害人达5万多人,温州检察机关成功运用“路标式”介入侦查模式协调侦查机关确定取证方向。
新探索二:推广认罪认罚适用机制
今年的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在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上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要意义,切实承担主导责任,加大制度适用力度。
温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制度适用力度,会同温州市公安局、司法局、法院联合出台涉金融经济犯罪认罪认罚机制,包括《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问答(一)》《关于规范值班律师制度》等,以制度形式规范相关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温州检察机关还注重落实权责统一机制。制定了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引导检察官在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前提下,充分发挥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的主导作用。 “在适用过程中,温州检察机关深化流程减负提速,一方面积极引导检察官从刑事诉讼、国家治理的大格局着眼,克服认罪认罚案件增加工作量的片面认识,”温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道,“另一方面着力在程序简化、繁简分流上下功夫,助力检察官又快又好办准案件,确保检察官愿意适用认罪认罚适用机制。”
温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在郭某某等7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亦有所体现。案件客观性证据充分,但7名被告均不认罪。通过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最终7人均认罪伏法,庭审效果明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探索三:探索庭审改革创新模式
2019年10月,杨某某等人涉现货平台诈骗案开庭。其电子证据达80GB,温州检察机关大胆探索改变传统以听、读为主的证据示证模式,借用智能辅助系统,将关键性证据多角度展示在法庭,实现证据全景式示证,大大提高了效率,得到辩、审双方高度认可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