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我国互联网企业业务收入9902亿元 增长21%
发布时间:2019-12-06 05:03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1-10月我国互联网企业业务收入9902亿元,增长21%
1-10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9902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21%,增速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比1-9月增速提高1.3个百分点。
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近日发布的今年1-10月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显示了上述信息。
据了解,此次数据的统计对象是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指的是上年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5月开始,完成年报工作的省份按照2018年年报结果核定。
从行业利润情况来看,行业利润增幅回落。数据显示,1-10月,全行业共实现营业利润856亿元,同比增长15.1%,受部分大企业利润调整影响,增速同比回落3.7个百分点,较1-9月回落16.5个百分点。
从研发投入来看则是保持高位增长。数据显示,1-10月,全行业完成研发费用399.8亿元,同比增长23.6%,增速同比提高9.9个百分点,比1-9月提高5.3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来看,2019年1-10月,信息服务收入(包括网络音乐和视频、网络游戏、新闻信息、网络阅读等在内)规模达6561亿元,同比增长22.7%,增速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比1-9月提高0.4个百分点,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重达66.3%。互联网平台企业(以提供生产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实现业务收入2575亿元,同比增长22.4%,比1-9月提升2.7个百分点。此外,随着云服务、云存储等业务需求快速增长,1-10月互联网企业完成相关的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96亿元,同比增长17.9%;截止到10月末,部署的服务器数量达167万台,同比增长25.8%。
就不同地区来看,1-10月,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增长10.9%)、上海(37.1%)、北京(19.4%)、浙江(36.5%)和江苏(7.2%)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7366亿元,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6.5%。其中,上海的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增长在我国东部地区排名第一。山西、贵州、山东、广西、内蒙古、黑龙江6个省份互联网业务收入持续负增长局面。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比上月实现提升的省份有13个,较9月份增加4个,其中宁夏、安徽、天津等省份增幅突出。
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中西部地区则是增势突出。数据显示,1-10月,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7695亿元,增长21.2%,增幅较1-9月提高1.2个百分点,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0.3%。中部和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458亿元和332亿元,分别增长56.2%和38.1%,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5.2个和17.1个百分点,较1-9月分别提高10.3个和0.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6.5亿元,同比增长3.9%,增速较1-9月提高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