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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9-12-04 11:31来源: 网络整理

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在“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来到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风景如画、人杰地灵的乌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先生,还有来自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三位院长,他们分别是张雯女士、杜前女士、张春和先生。

  大家知道,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纷至沓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不仅带来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还带来了新纠纷,同时,也给司法审判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中国法院互联网司法发展的基本路径是什么?主要举措和重要成果有哪些?《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对此都有充分呈现。下面,我们就有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先生进行发布。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也特别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宣传。今天《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跟大家正式见面了,这是中国法院发布的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也是世界范围内首部介绍互联网时代司法创新发展的白皮书。当前,人类社会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在深刻改变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给司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时代发展、技术进步、法治需求和群众期待,人民法院紧扣时代脉搏,立足国情实际,大力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新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全方位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白皮书的基本情况。第一,什么是互联网司法,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智慧法院建设有何区别与联系?第二,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互联网司法白皮书?第三,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互联网司法的涵义与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既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新工具、新思维和新方法,也催生了许多具有新特点、体现新趋势的纠纷类型。

  面对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坚持以新应新、以变应变,积极拓展更深入、更便民、更高效的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这些技术应用和诉讼平台的健全完善,一般被统称为智慧法院建设,包括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方面。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加速推进,传统的审判流程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数据信息从纸面转移到“云”上或“链”上,对应的立案、调解、送达、庭审、举证、质证等诉讼环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建立相应在线诉讼规则。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互联网的新类型案件,通过典型个案裁判确立了一系列治理规则。上述模式和规则的有机统一,就是我们所说的互联网司法。互联网司法大致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审判模式。即传统审判流程在互联网上的升级改造、网络科技在司法场景中的融合锻造,如跨域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区块链存证、智能类案推送等。第二,体现互联网特点的在线程序规则。即以在线诉讼为核心,构建一套电子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例如,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根据规则如何处理;庭审中擅自退出的,对当事人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等等。第三,确立互联网依法治理的实体裁判规则。人民法院通过典型个案裁判,逐步确定网络空间行为规范、权利边界和责任体系,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这些规则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重要素材和参考。

  总之,互联网司法与智慧法院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互联网司法侧重机制创新、规则确立,智慧法院建设注重技术运用、平台搭建,二者相辅相成,都是互联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于《白皮书》的发布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