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主管部门,互联网,基础上,有关部门
发布时间:2019-11-23 09:59来源: 网络整理坚持能短则短,负面清单长度再缩减。《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20项,缩减比例为13%。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共5项,新增了“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事项,是为了更好地管控主体功能区各类开发活动。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26项,涉及18个国民经济行业事项105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7项,信用监管等其他事项4项。
“对于‘负面清单过多过乱’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解决,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有效杜绝‘负面清单满天飞’情况,提升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统一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清单(2019年版)》加大了全国性清单整合力度,将“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纳入,至此,产业结构、政府投资、互联网、主体功能区等全国性市场准入类管理措施已被全部纳入,“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
《清单(2019年版)》的另一亮点,是全部纳入合法有效准入措施。例如,及时纳入新设立的准入措施,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等依法新设的准入措施纳入,确保清单准确有效。同时,增列部分符合清单定位的准入措施。根据《清单(2018年版)》执行情况,结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将“生鲜乳运输、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等少量符合清单定位的准入措施列入,提升清单的完备性。
记者注意到,在《清单(2019年版)》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被放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于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清单(2019年版)》予以移出;对同一对象在不同投资经营环节或相近对象在相同投资经营环节的措施,则进行优化合并,提升清单使用便捷性。
更透明——
推动更好落地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清单(2019年版)》列表增加了“事项编码”和“主管部门”两栏。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经与相关部门逐条确认,清单中明确列出了每条措施的主管部门。同时,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赋予每个事项唯一识别代码,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
任启明认为,将主管部门列出,一方面有利于市场主体清晰地获知市场准入的政府服务部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从整体上、宏观上把控我国市场准入的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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