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保护互联网民营经济举措
发布时间:2019-05-22 14:39来源: 网络整理大洋网讯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和保障互联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互联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为互联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草案)》(简称《意见》),明确互联网民营经济“十大保护”举措。
据悉,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落实落地落细各项保护民营企业司法政策。
审慎认定网络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意见》指出,打击网络虚假交易,审慎认定网络商家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明晰产品责任和“职业索赔”行为边界,推进网络交易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区分涉网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防止错误定性正常经济行为,依法保护互联网企业合同债权等财产权。
《意见》规定,要准确把握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适用条件,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互联网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支持互联网民企多渠道合法融资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意见》要求,要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小额贷款等各类涉网金融案件,支持互联网民营企业多渠道合法融资。严格执行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标准,依法调整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行为,降低小微创新企业融资成本。
此外,要妥善审理互联网著作权纠纷案件,多维保护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数字文化产业。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同时,完善互联网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加大对恶意差评、商业诋毁的惩治力度
为明确网络空间言论法律边界,依法制裁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辱骂他人、传播虚假信息等侵犯他人人格权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格尊严与个人信誉。《意见》指出,要加大对恶意差评、商业诋毁等侵犯企业品牌信誉、产品声誉行为的惩治力度,引导网络经营者正当竞争,加强企业品牌商誉保护。通过细化网络侵权赔偿标准,加重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综合考量侵权情节和权利人损失情况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提升侵权行为违法成本。明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标准,减少侵权行为对商业品牌的负面影响,促进网络信息健康传播。
(广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段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