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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批准“禁止网上发布煽动暴力信息”禁

发布时间:2019-11-16 03:21来源: 网络整理

【环球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于10月31日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以禁制任何人地及故意地在“连登”和Telegram等平台传播煽动使用暴力的信息,法官当晚颁发临时禁制令,有效期至今日(11月15日)。据香港《头条日报》15日报道,香港律政司今天到高等法院为此临时禁制令申请延期,法官高浩文今天下午批准,临时禁制令延期至另行通知或案件开审为止,并修改临时禁制令的字眼。

港媒报道截图

报道称,临时禁制令现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为:

(a) 故意在任何基于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包括但不限于LIHKG 连登和Telegram)上有意图地传布、传播、发布或重新发布任何促进、鼓励或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同时有意图或相当可能会造成:香港境内任何人的非法人身伤害,或香港境内任何财产的非法损害。

(b) 故意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或教唆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

据香港媒体此前报道,原临时禁制令内容包括禁止任何人在网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连登”、Telegram有意发布、传播、重复发布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资讯或资料,以导致他人受伤或财物受损。报道称,当时的入禀状还要求有关人士撤回相关已经公开的资料。

《头条日报》称,杜淦堃资深大律师今天代表律政司一方表示,近来网上言论鼓吹烧又一城圣诞树、向巴士司机位置玻璃喷漆、如港中大申请警方不能进入校园的禁制令申请被拒做火烧法院等,以上的煽动一一兑现,可见网上煽动言论传播至付诸行动非常迅速。虽然不能完全令网上平台没有任何煽动信息,但仍然需要禁制令以便管制网上煽动行为。

根据公开信息,在香港,禁制令(injunction;紧急处分)是以法庭判令作出的一种衡平法补救措施,要求当事人停止去开始或停止做某种事宜。任何牵涉的一方无法遵从禁制令,将会以民事或刑事起诉刑罚,必须付出赔偿金或受到法庭制裁。某些违反禁制令者会被当作严重的刑事罪行,犯罪者会因此即被逮捕和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