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与
发布时间:2019-11-15 15:04来源: 网络整理
广州互联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92民初23302号
广州鑫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与被告广州鑫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刘亮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于2019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92民初2330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撤诉。案件受理费241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负担。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20-3669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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