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约一年 网购纠纷案中食品保健品有近七成
发布时间:2019-11-10 14:03来源: 网络整理中国北京互联网法院前天(8日)对该院成立约一年以来网购纠纷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称,近七成的中国网络购物纠纷因购买食品和保健品引发,数码产品、家居服饰类产品紧随其后。
中国《新京报》报道,通报公布,去年9月9日成立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截至今年10月31日共收案42099件,其中网络纠纷案件4838件,占比12%,收案量位列所有类型案件的第二,其中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4624件,占比96%,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214件,占比4%。
通报显示,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共结案3939件,调解及调解后准予撤诉案件共计2185件,占比约55%。同时,针对该类案件判决上诉率不超过10%,一审服判息诉率高。
法院通报也指出,网售食品、保健品类案件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占比近七成,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关注,其中非法添加食品原料、假冒食品、未经授权或者过期使用商标等情况较为突出,进口食品销量上升,但各国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引发产品质量诉讼的情况也较为集中。
此外,婴幼儿相关食品质量问题亟须关注,主要表现为:婴幼儿食品中非法添加配料;婴幼儿配方食品作为特殊食品,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未标注或者标注不实;以及儿童食品未作适龄限制声明,或未对儿童不宜使用的食品进行标注等。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网络购物纠纷中,电商平台涉诉量相对集中,其中京东商城、淘宝、微店、转转、亚马逊、寺库、苏宁易购、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涉诉案件数量占比较高,这也与电商平台的住所地、经营模式、交易规模等密切相关。
至于此类案件的原告,99%为自然人(指个人),其中男性占比较高,与女性的比例为4:1;年龄结构方面,20岁至40岁区间年龄段的人群占法院立案数量最多,占案件总量的87%,体现出中青年群体购买力强,网络购物活动参与度高的情况。
此外,原告遍布全中国29个省份,主要来自湖北、广东、河北。被告则主要集中在北京、广州、浙江和江苏四地,这与四地经济发达、卖家数量多、交易活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