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食品保健品网购纠纷占近七成
发布时间:2019-11-09 12:31来源: 网络整理日期:2019-1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190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北京互联网法院11月8日通报称,该院成立一年多来受理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中,食品、保健品类案件占比近七成。
随着网络购物市场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领域不断升级,交易模式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愈来愈多的纠纷和争议应运而生。
北京互联网法院透露,截至2019年10月31日,该院共受理网络购物纠纷类案件4838件,其中,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4624件,占比96%。纠纷以食品类商品为主,数码产品、家居服饰类产品紧随其后。
该院受理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中,网售食品、保健品类案件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占比近七成,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关注。
其中,非法添加食品原料、假冒食品、未经授权或者过期使用商标等情况较为突出,进口食品销量上升,但各国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引发产品质量诉讼的情况较为集中。
婴幼儿食品质量问题亟须关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婴幼儿食品中非法添加配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未标注或标注不实;儿童食品未作适龄限制声明或未对儿童不宜食用食品进行标注等。
该院受理的网络购物纠纷中,电商平台涉诉量相对集中。其中,京东商城、微店、亚马逊、寺库、苏宁易购、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涉诉案件数量占比较高,这与电商平台的住所地、经营模式、交易规模等密切相关。
该院在审理中发现,网络购物纠纷的诉讼主体呈现原告男性占比高,年轻化明显的特点。数据显示,20岁至40岁年龄段的人群占该院立案数量最多,占案件总量的87%。(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