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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互联网平台将成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策源

发布时间:2019-10-31 20:39来源: 网络整理

  光明网讯(记者 姚坤森)10月29日,“互联网社交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京举行。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说,当下互联网著作数量井喷式发展,如果继续用传统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很难有效解决新出现的版权纠纷,必须完善对文字、短视频作品的版权保护,让更有价值的作品权利人权利得到维护。

  《2019微信知识产权保护报告》显示,版权保护方面,2018年以来,超15万篇涉嫌版权侵权的公众号文章被删除,全平台超过1亿篇公众号文章获得“原创”标识。同时,微信平台推出的行业首创“洗稿”问题治理措施,解决了近200起争议纠纷,为此,建立起以“原创声明功能”为核心,以“侵权投诉快速处理”以及“洗稿投诉合议机制”为配套的立体化文字作品保护防线。

  根据该功能,公众号可对其发布的文章自主进行原创声明,经过系统识别比对后,其文章获得“原创”标识,当其他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已进行原创声明的文章时,系统会自动为其注明出处。

  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微信核实并删除抄袭、未经授权发布等版权侵权文章超150000篇,其中,因侵犯权利人发布的公众号文章版权而被删除文章达130000余篇,因侵犯权利人微信公众平台之外文章的版权而被删除的文章达20000余篇。同时,当权利人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文章时,若发现文章被其他用户抢先发布并违规标识“原创”,权利人可以通过微信设置的便捷申诉入口和“违规标识原创”投诉入口反馈,微信予以快速审核。

  上线半年微信“洗稿”投诉合议机制解决近200起争议纠纷。对侵权投诉机制无法判定为明显“抄袭”、但可能有“洗稿”争议的公众号文章投诉,微信公众平台将邀请 “洗稿投诉合议小组”对文章作出评定。经合议若达到“洗稿”处理标准,“洗稿”内容将被替换为原创作者的内容,合议结果也向用户公开展示。截止目前,微信快速核实并取消违规标识“原创”的文章超290000篇。

  “随着网络内容产品的移动化、社交化、碎片化,引发出的更复杂的侵权盗版形态和利益分配的格局,导致侵权成本低,追责难。”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宋萍萍指出,近年来,知识产权的侵权呈现出了隐匿性、复杂性、地域性和多变性等新特点,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新挑战。

  她表示,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迅猛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变革,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了新引擎。通过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结合,互联网公司在实践中形成了打击侵权的平台治理方案,如微信推出的全电子化侵权投诉流程、原创保护功能等举措,在构建良好网络版权保护机制方面提供了新探索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认为,互联网平台积极主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除了平台本身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受益者外,也是社会责任担当的表现。平台经营者在网络治理中有特殊的责任和地位,平台是经营活动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知识产权活动重要的实施地,网络的便利和快捷既有利于平台价值的实现,也可能给知识产权造成损害。

  他还提到,互联网公司对于平台上的活动有技术和监控上的一些优势,同时也有保护的动力,互联网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矛盾在于,保护权利与促进发展的统一,同时保持二者之间的平衡。需要根据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的特殊性,明确相应的义务和需要承担的责任,不能单一化,这样才利于平台的健康发展。

  “平台的经营者往往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探索者和开拓者,由于处在互联网科技发展的最前沿,最早遇到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情况。”在孔祥俊看来,像微信所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做法本身会成为今后行业内的惯例,甚至于上升为法律规则和行业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平台往往成为规则的“策源地”。

[ 责编:李方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