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科技 > 互联网 >

互联网创新创业要守道德底线

发布时间:2019-10-24 01:22来源: 网络整理

  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裘立华

  10月21日,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51信用卡被查。杭州警方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行业风声鹤唳,在51信用卡之前,已有一批大数据公司被查。它们大多涉嫌利用“爬虫”技术违规获取用户的通讯录、地址定位等个人敏感信息,并且卖给放贷公司、催债公司用于暴力催债。

  大数据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资源,大数据的获取与开发利用也被视为未来的“核武器”。但是,在技术带来红利的同时,违法偷取、超范围获取、无规矩滥用、违法买卖大数据等行为饱受诟病。尤其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技术滥用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甚至扰乱金融行业秩序。

  “爬虫”技术被滥用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它会成为“暴力贷”的帮凶。在近几年引发轰动的“暴力贷”案件背后,大都有“数据帮凶”的身影。催债公司利用“爬虫”技术获取通讯录、地址定位等个人敏感信息后,会不断对催债对象进行各种骚扰,连催债对象手机里的亲朋好友、老板、同事也会遭到各种谩骂和骚扰。此前,已经出现催债对象因不堪其扰,被逼自杀的恶性事件。

  有一些人认为,利用“爬虫”技术获取大数据并不违法,因为此举目前处于法律灰色地带,“法无禁止即可行”,即使出了问题也可以用没有法律规定来逃避惩罚。事实真的如此吗?不可否认,创新确实可能暂时面临无法可依的情况,因为立法一般都有一定滞后性,但是,创新是不是就真的没有准则予以规范了呢?

  事实上,约束商业行为的,除了法则还有伦理。我们常说技术是中立的,“刀子本无罪”,但刀子握在谁手里,结果很不一样。我们在发明工具、发明技术并加以使用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它的负面性。

  创新同样如此。即使暂时没有法律规定,也应该有基本的是非观。创新创业者要有基本的道德判断,要权衡这项创新是去造福大多数人,还是去危害他人。

  事实证明,一旦某项技术对社会造成危害,基本还是可以找到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来加以惩处的。比如,在最近的这些“爬虫”事件中,那些协助他人作恶的人,也都付出了代价。

  要让创新有生命力,要让创业有持久力,也应以德为范,不逾越道德底线,以造福社会为前提,不为恶,不助恶,保持敬畏,取财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