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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勾选、捆绑搭售…互联网消费背后有何秘密

发布时间:2019-10-21 08:45来源: 网络整理

体验人员在高铁管家平台预订飞机票时,选取7月17日21时30分的北京-广州的南航CZ3114经济舱后,发现有“预订”和“普通预订”两种预订方式:“预订”绑定了30元保险,用醒目的蓝色按钮突出“预订”两字,而且字号较大;没有绑定收费项目的“普通预订”则仅用非常不醒目的灰色小字标注,涉嫌误导消费者选择捆绑了30元保险的“预订”。

体验人员在智行火车票平台预订火车票时,选取7月17日13时07分的北京西-广州南G69的高铁票后,发现有“立即预订”和“普通预订”两种方式供选择。其中,“立即预订”按钮是醒目蓝色标注且字号较大,而“普通预订”按钮是不显眼的灰色且字号较小。“立即预订”下面仅有白色小字提示“7×24小时服务”,没有提示为收费项目。点击进去后,发现捆绑了30元酒店券,付款页面内虽可选择没有捆绑酒店券的“普通预订”,但会提示“出票较慢,有时排队”,涉嫌误导消费者选择捆绑了酒店券的“立即预订”方式。

这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的两个涉嫌捆绑搭售的典型案例。《报告》指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体验人员在对26个互联网平台进行的74个模拟消费体验样本中,有8个样本存在涉嫌捆绑搭售问题,占比达10.81%。涉嫌捆绑搭售问题集中在在线旅游平台和火车票预订平台。

电商法实施后,捆绑搭售更隐蔽

所谓捆绑搭售,是指经营者在正常销售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采取默认勾选等方式强制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投诉数据显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前,不少在线旅游企业采取“默认勾选”或“低价优惠”等方式搭售保险、接送服务以及抢购软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今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由此可见,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搭售行为,但其前提是必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否则,就应该受到法律规制。”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此次《报告》显示,电商法实施后,捆绑搭售情况有所好转,没有发现平台以默认勾选方式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部分平台虽然设置了可供选择或取消选项,却仍通过模糊选项、模糊语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捆绑搭售的商品或服务。有部分平台明显突出搭售选项、弱化无搭售选项,涉嫌误导消费者。还有部分平台只提供捆绑搭售选项涉嫌强制消费,或利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此外,不少平台在消费者预订机票或火车票时弹出的保险页面,一般都是用灰色小字提示收费价格。

例如,体验人员在驴妈妈平台体验预订景点门票时,发现故宫门票均绑定了内馆门票、导览、讲解等收费项目,没有单卖的故宫门票供选择,涉嫌强制消费。

体验人员在途牛平台体验预订机票时发现,该平台用“买份放心”代替“购买保险”。语言模糊,意思不够明确,且带有较强的暗示,涉嫌误导消费者。

捆绑搭售背后有何“秘密”?

针对一些互联网平台的捆绑搭售,《报告》指出,85.94%的被调查者认为捆绑搭售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互联网消费搭售最多的项目是保险,其次是优惠券、接送服务、会员、红包、语音讲解等收费项目。除了被误导或强制选择,多数消费者不会主动选择这些搭售的收费项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捆绑搭售背后,有何“秘密”?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有平台此前声称搭售保险等是迎合用户消费习惯、提供人性化服务,但背后还是通过搭售高利润商品或服务谋取利益。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多家平台在捆绑搭售上“明知故犯”,是因为在线销售机票或火车票,收益非常微薄,同时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人工、网络建设、设备购置和转账交易等成本,因此搭售就成为一种成本回收机制。另外,当前企业经营成本和获客成本加大,用户增速放缓,因此有很大的营收和利润压力。

除了利益驱动之外,监管力度不够、消费者的“忍气吞声”也是捆绑搭售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报告》显示,75.70%的被调查者认为捆绑搭售行为强制消费、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遇到捆绑搭售行为后,有49.88%的被调查者选择放弃购买,26.12%的被调查者选择无奈接受,7.97%的被调查者选择找平台协商,仅有6.06%的被调查者选择向有关部门或消协投诉。

打击搭售,引导企业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