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激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发布时间:2019-10-19 01:44来源: 网络整理脱贫攻坚需要各种社会力量来“输血”,但更需要社会力量参与“造血”。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提供的快捷便利,无疑让消费扶贫承载着巨大的期待和责任。
10月17日是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再过一年多,中华民族将彻底摆脱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的千年梦想。实现这一梦想离不开政府作为,更离不开社会参与其中,以“互联网+”助推消费扶贫,就是社会扶贫工作的有效手段。
目前是脱贫攻坚最为关键的冲刺阶段,面对很多急待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全社会都应有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在扶贫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精度、灵活度上,不断创新,更进一步啃“硬骨头”。也只有充分激活社会力量,凝聚起社会公众参与脱贫攻坚事业的强大合力,才能顺利完成这场攻坚战的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区“成功的脱贫故事”,很多都是在“互联网+”的风口上书写出来的。我区抓住“互联网+”的政策机遇,不断出台新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将互联网优势和本地比较优势结合起来,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帮助村民把农村的特色产品装入城里人的“购物车”,激活农村市场的消费和发展潜力,让农村电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引擎。中宁县作为全国枸杞产业基础最好、生产要素最全、品牌优势最突出的核心产区,此前新电商平台拼多多“农货节”的“秒杀万人团”上,宁夏枸杞一上线就受到消费者追捧,当天热销2万单。可以说,通过电商平台发动群众,引导社会力量助推消费扶贫,正在不断释放价值。
不论是产业扶贫还是消费扶贫,都要面对关键的一环,那就是农产品上行。要助推农产品上行,就离不开电商、物流、金融、农户等各种力量。通过电商平台来集聚和盘活相关管理、人才和技术资源,就能够让各种脱贫攻坚力量拥有方向和着力点。事实上,像拼多多、抖音等新平台能够迅速展示出“互联网+”的强大价值,就在于这些平台背后可以形成一种体系,一种产业链,一种生态链,为参与扶贫的主体提供不断进行创新的空间,来根据农产品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特点,解决好农产品生产和销售面临的困难。
脱贫攻坚需要各种社会力量来“输血”,但更需要社会力量参与“造血”。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提供的快捷便利,无疑让消费扶贫承载着巨大的期待和责任。当前,各地要以更加开放创新的心态来看待电商平台,当抖音成为人们集聚人气的火爆平台,当拼多多这样的新电商集聚4亿以上的用户,这些新平台带来的庞大流量正在给很多地方农产品销售带来裂变效应,产生了巨大的价值。面对这样的趋势,我们更要有开放意识,充分抓住机遇,依托创新平台,来调动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发挥出社会扶贫的巨大潜力,从而不辜负时代赋予脱贫攻坚的责任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