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科技 > 互联网 >

“互联网+教育”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

发布时间:2019-10-10 13:39来源: 网络整理

  ■本报记者 李海楠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在线教育是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在线教育,有利于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有利于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意见》明确,到2020年,大幅提升在线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在线教育模式更加完善,资源和服务更加丰富。到2022年,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实现深度融合,在线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资源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政策护航扩大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供给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的普及和发展,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依托,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为核心,以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政策路径日渐明晰,其中,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推动教与学变革,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发展,不仅是教育手段的更新,更是学习型社会发展和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教育活动并非新鲜事,应该说,这是伴随互联网时代会出现的必然产物。伴随着互联网早已走入千家万户,成为人们指尖上触手可及的内容宝库。而所谓“内容宝库”对应的正是在线教育的资源供给,即群众能够从在线教育终端获得怎样的优质教育内容。

  《意见》提出,要扩大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供给,包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在线教育机构充分挖掘新兴教育需求,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学校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的研发和共享力度,加快线上线下教育融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面;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建设一批高质量在线课程,培育优质在线教育资源;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密切合作,推进在线教育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结合社会需要和办学特色,加强相关专业建设和在线教育人才培养力度,积蓄发展动力等五项具体举措。

  可见,在线教育资源囊括传统的职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在线课程和线上线下教育融通等,其中,“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落脚高质量和优质教育内容,值得各界期待。当然,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需要必要的政策支持。

  根据《意见》,将构建扶持在线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包括完善在线教育准入制度,建立规范化准入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快建设教育专网,到2022年实现所有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的互联网;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指导各地完善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的相关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在线教育特点的金融产品,利用多种融资渠道,支持在线教育发展;完善在线教育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优质教育须坚持绿色和可管可控

  《意见》要求,要形成多元的在线教育管理服务格局。一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明确在线教育服务提供规则,畅通消费投诉渠道。二是创新在线教育的管理服务方式,强化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三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加大对在线教育机构的信息归集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力度。四是支持在线教育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中,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在线教育的绿色安全、可管可控是关键所在。实际上,这也是我们日常网络空间所不具备的条件,一旦学生寄望于未实名就可免责,任意发表不当言论,甚至让造谣传谣风气遍布教育领域,势必引发一系列不当影响,不仅不利于教育环境的肃清,更不利于教书育人目标的达成。

  当然,如果只是将网络当成日常教学的工具,从传统的“黑板+粉笔”转换到“网络+邮件”传授,则显得让网络空间“大材小用”。因此,尽可能地充实教学网络空间内容,让学生真正产生兴趣,确保想了解的一系列有关教学的内容可被查询才是教育工作者该认真思考的。

  一旦这般景象能够成型,网络教学就将不会流于形式和表面,对于教育事业而言,势必能够获得更为广阔和高效的教学成果。正如《意见》指出的,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在线教育机构充分挖掘新兴教育需求,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近年来,我国校外培训机构兴起,其中在线教育作为重要校外培训形式,存在学术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这也引来包括主管部门在内的各界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