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互联网+” 推进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19-09-24 15:48来源: 网络整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不断完善互联网+建设管理运用”“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在此背景下,我区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驱动力量,从理念、机制、技术、要素、操作等层面整体突破,加速推进“互联网+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进而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更加精准、更趋公平、更为高效的社会治理生态,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和实效。
互联网思维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
“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常态,首先是治理理念的创新。“互联网+”对于社会治理创新而言,技术上的“+”发挥的是表层作用,思维与理念上的“+”才是根本性、深层次的影响因素。只有打破传统思维观念的束缚,首先实现了理念上的创新,才会带来后续的体制机制、载体平台和实践的创新。为此,我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科学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意识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社会治理的深远影响是一种不可扭转的趋势,及时洞察、思考“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进而主动认识并正确理解“互联网+”的精神与实质,并将其有机融汇于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与环节。在与社会治理相关的价值选择、目标确定、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当中,要始终秉持“开放、民主、平等、融合、参与、创新”的互联网思维,以宽广的胸襟、坦诚的心态、创新的精神,平等对待各类社会治理主体,以开放性架构、市场化机制吸纳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形成一种被各类治理主体广泛接受与认同的“互联网+”治理文化,并将其渗透于日常社会治理活动之中,植根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之中。以此突出互联网思维的价值导向作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正向驱动作用,系统推动信息技术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有力促进我区“互联网+社会治理”长效机制的建构。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社会治理机制
“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企业、民众等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我区在推动“互联网+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必须勇于正视现有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相对于“互联网+”时代的滞后性,依托互联网提供的技术、信息、工具等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作用,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变革,真正建立起与“互联网+”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使多元治理主体在法治框架内各司其职、各尽所能而又相互协作。为此,首先,我区各级政府必须在明确自身权力边界的前提下,尊重和认可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治理主体身份,有计划地向市场和社会赋权;其次,借助公平的市场竞争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诸如智慧城市建设等社会治理实践中来,为将互联网更好地应用于社会治理领域搭建支撑平台、制定技术标准、组织创新实践;第三,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新型社交媒体的沟通优势,以更加快捷、灵活、个性化的互动方式和交流途径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提升公众参与的层次,实现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的基层自治,保持“互联网+社会治理”的生命力和社会体验式治理的持久力,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强“互联网+”背景下我区社会治理的有序性、精准性、公平性与高效性。
形成高效快捷的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理模式
我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脉搏,进一步找准高新科技手段促进社会治理变革的融合点,以智能化技术手段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度。为此,首先,应遵循“集聚是常态,不集聚是例外”的基本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基于移动互联网和云平台的全新政务与社会治理信息数据网络,以覆盖广泛、信息共享、实时更新为衡量标准,实现社会治理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其次,依托我区智慧政务系统和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持续拓展“互联网+”相关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领域,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反映社情民意、优化公共决策、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社会风险、促进基层自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第三,我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对教育、社保、医疗、就业等领域数据资源的有效集成整合,打造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数字化综合民生服务体系。同时要在城市和乡村打造更多的移动互联社会治理服务信息系统,尽力缩小客观存在的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的数字鸿沟,实现信息公平。在此基础上,依托各种移动智能终端,将“互联网+”民生服务全面延伸到社区、乡镇,提升服务的便捷性与可及性,助力服务供给与民众实际需求的无缝对接,实现以智能化促进我区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提质增效的目的,以此补齐我区社会治理中的根本性短板,加快释放“互联网+”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创新动能。
优化机构、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