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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建谁负责”应成微信群管理标配

发布时间:2019-08-26 12:09来源: 网络整理

“谁建谁负责”应成微信群管理标配

  本以为是在微信工作群里说了几句实话,却被公司状告赔偿经济和名誉损失共计46万元。8月16日,姜汉拿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知道自己胜诉后才长舒一口气。“员工发布言论不实,并造成恶劣后果的,应当负法律责任,而情节较轻的不应被重罚甚至辞退。”沈阳市一位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郑虹说。(8月25日《工人日报》)

  微信是人们日常交流的社交平台,不少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工作群,把微信运用于工作交流。然而,因在微信中公私混淆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事件频发。比如,甲员工酒后在工作群里发几句牢骚,被同事和客户看见,公司认为损害了公司形象和声誉,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将其辞退;乙员工在公司同事微信群里发布言论表达对人事主管不满,公司以“降低人事主管社会评价”为由,索赔精神损失费并将其辞退;丙员工在工作群里发布不雅视频,被公司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除劳动关系。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一旦有员工在工作群里“说错话”,企业无一例外地挥舞“辞退”的大棒,显然是一种霸道行为。同时,员工不把微信当作公开场合,发表负面言论、企业没有微信群管理办法,产生不良后果后处罚过重等致使纠纷不断。特别是,仅凭员工的发言,是否就能造成严重后果?造成后果后,应当被处罚还是直接辞退?员工私人言论能否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厘清。

  根据2017年实施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可见,联网是自由的,也是有秩序的。互联网群组成员若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群主及建群单位也应承担管理缺位的责任。

  换言之,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应成为微信群管理的一种标配。对于群主来说,要对自己建的群负责,履行好管理职责,全体成员在群里沟通、交流时,都要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发言、理性表达,共同维护文明的网络空间秩序。特别是,企业有管理权,首先需建立和完善“微信群管理办法”“微信群违规说明”等规定;企业可以要求成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于发布不实言论的成员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