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有望代理保险 网络互助“卷土重来”?
发布时间:2019-08-19 02:36来源: 网络整理互联网平台有望代理保险 网络互助“卷土重来”?
杨崇、张荣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这意味着,欲求“左手流量,右手保险”的互联网平台,未来或将通过获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直接拿到保险入场券。《指导意见》称,相关具体工作由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多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此次《指导意见》的公布,对于已经获得保险牌照的互联网平台影响不大,而对于尚未持有保险牌照的网络互助平台或将成为新的机遇。
流量经济
目前,互联网平台涉足保险业务的方式主要包括直接参股保险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保险代理牌照或保险经纪牌照等。相比参股保险公司,多家互联网平台已通过直接发起设立、通过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或收购牌照等方式,获得开展保险业务资格。
相比保险代理牌照或保险经纪牌照关于注册资本、股东、高管人员等方面的要求,原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144号)显示,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只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固定的营业场所;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除获得保险中介牌照外,已开始瞄准网络互助计划。
记者注意到,自去年相互宝上线以来,多家互联网平台先后加入布局网络互助计划的队伍。
例如,2018年12月,滴滴发布“点滴相互重大疾病互助计划”,截至目前参与人数超过125万人;2019年4月,苏宁“宁互宝”抗癌互助计划开始内测;6月,360发布“360网络互助计划”,目前参与人数超过43万人;7月,美团上线“美团互助好青年大病互助计划”。
此外,亦有互联网平台通过投资,间接参与网络互助计划。例如,水滴公司年内获得两笔融资,累计融资金额超过16亿元,其中投资方之一为腾讯公司。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几年,互联网企业已纷纷布局保险行业,主要通过保险中介牌照(代理和经纪)的方式切入保险市场。同时,大部分主流的互联网公司旗下都控制有相应的保险中介机构,意在利用其流量和场景优势,实现保险的转化与变现。此次《指导意见》对这些互联网公司并无额外利好,反而可能会稀释其牌照优势。但是,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的更迭替代非常快,近些年一些定位下沉市场或者垂直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兴起,未来肯定还有新的互联网独角兽出现,对这类机构而言,《指导意见》可能使得其进入保险领域的门槛降低了。其中,网络互助平台也可能面临新机会。
网络互助曲线入场
网络互助计划属于“类保险产品”,是指会员之间通过约定缴纳互助金,并承担同质的风险损失,参与方式主要分为两种,即“事前预存+事后分摊”和“事前零预存+事后分摊”。
无论是互联网平台,还是网络互助平台,巨大的平台流量背后,其实是保单转化的需求。
有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互联网公司平台销售产品多以短期险为主,价格便宜,且有些采用月交方式,对客户来说均摊到每月的投保费用较少,愿意投保。但从互联网公司平台运营的角度,其希望通过自身流量优势,将短期险转化为长期险,提升利润率,实现收益转化。不过,长期险投保过程中,即便是同样采用月交方式,投保金额仍会高于短期险所需的费用,所以用户的消费习惯和接受能力与险种期限之间的矛盾尚待解决。
而互联网平台关于用户保险消费习惯的培养难点,网络互助平台则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互助平台是基于同质风险而聚合的群体,在网络互助平台内,会员不断接受教育,培养解决风险的意识。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加,相应的分摊费用也会从低到高,更接近于社会平均化水平,分摊费用进入到相对稳定的阶段。而其中参与者的保险需求也会发生变化,一部分会员想通过投保的方式,满足自身更高的保额需求。
对网络互助平台而言,这一过程实现了流量到保单的转化,同时对其是否持有保险牌照亦提出新要求。
目前,已经有数家网络互助平台获得保险中介牌照,而部分网络互助平台则意在谋求相互保险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