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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法集资骗走6亿元 被查处后换“壳”继续运

发布时间:2019-08-06 09:15来源: 网络整理

  厦门网讯 (海西晨报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 “投资1200元,45天还本,最高获利1万元。”打出高额返利的广告,广州某立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吸引众多公众参与集资,被查处后,仍不收敛,转战厦门继续运营。依托其开发的“某立宝”APP,截至2018年1月,该公司吸收公众存款逾15亿元。去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公司的居某等9人先后被海沧公安分局逮捕。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这9人进行审理。

  居某等人原在广州发家,2017年7月筹划设立广州某立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在未获得国家相关主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开发“某立宝”APP,打着“互联网+实体经济”的幌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召开招商会、网络传播、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吸引公众参与集资。参与集资的人按照“会员-商家-服务商-商务中心”分层级,采取提佣机制,用直接或间接发展投资作为佣金,诱导集资参与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与投资。

  被广州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后,2017年9月,居某等人为逃避监管,带领部分人员到厦门市海沧区注册成立厦门某立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沿用原有模式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曾在厦门一酒店召开“三千人招商大会”,以“某地旧机场改造”等项目为幌子,吸引投资。据悉,截至2018年1月,该公司在广州和厦门两地吸引参与集资的人多达35692人,吸收公众存款超15亿元,利益受损人员达27920人,利益受损金额超6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居某等9人分别组织、领导、参与或部分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逾15亿元,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