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社会下的消费狂欢探因
发布时间:2019-08-05 16:35来源: 网络整理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对人们生活的高度渗透,我们的互联网社会已经形成了鲍德里亚笔下的“消费社会”。本文从网民基数、移动支付、消费观念、电商营销、分享欲望这五个角度来探析互联网社会下消费狂欢形成的原因。这种互联网下的消费狂欢反映出了现代人的价值观及心理,体现出了中国中产阶级的崛起。
关键词:互联网社会;消费;消费社会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07-0000-02
一、引言
让?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的《消费社会》中对现代高度媒介化和信息化的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有力地批判。鲍德里亚的技术分析,开辟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新视野, 尤其是他对电子科技时代的大众媒体特性进行的批判,为传播学的批判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富有现实意义的视角[1]。而这个视角也正是本论文所要探讨的视角——随着媒介发展而演变而来的消费狂欢。
根据《消费社会》里的观念,“没有任何东西都能把曾只是一种生存方式(吃、喝、住、穿)或特权阶级的奢侈话费(项链、城堡、珠宝)制定为集体价值、参照性神话。不管是吃草根还是赐予节日都没有这个名义:消费。我们的时代是第一个日常食物开销和‘声誉’开销都被称为‘消费’的时代,而根据一种全面的协调,这是面向全体人类的。” [2]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消费社会。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的一部分,互联网的普及不仅带来学习、工作的便利,也带来了消费的便利。移动支付更是改变了消费的传统方式,由于移动端支付的普及,任何消费活动都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由此带来了网络消费狂欢的景观。
二、探析网络消费狂欢形成的原因
(一)庞大的网民基数为网络消费“奠基”
庞大的用户基础为网络消费注入了强劲动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4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互联网普及率为59.6%,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3]。这样大规模的网民基础、庞大的新增网民数量以及互联网的高普及率,为网络消费提供了大量的消费者。大量且逐年递增的网民数量,为网络消费狂欢奠定了消费者基础。
(二)便捷的移动支付为网络消费“开道”
由于手机支付普及化,钱不再是现金钞票等具体的物质,而是手机里的一些虚拟数字。对于人来说,虚拟数字的这种“减少”的变化带来的冲击力很小。当人们在进行消费时,能看到的只是手机里面存款数字的减少,以及银行发来的扣款成功短信,而没有感受到实际的物质失去。人们对于这种数字的敏感程度远不如付现金高。对于网民来说,移动支付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减弱了对数字的敏感程度,用手机“刷一刷”付款,付款方式简单又快速,使得消费的程序更简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4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手机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5.83亿,年增长率为10.7%,手机网民使用率达71.4%。线下网络支付使用习惯持续巩固,网民在线下消费时使用手机网络支付的比例由2017年底的65.5%提升至67.2%。在跨境支付方面,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已分别在40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合规接入;在境外本土化支付方面,我国企业已在亚洲9个国家和地区运营本土化数字钱包产品[4]。规模庞大的手机网络支付用户、移动支付在海外的合规接入,都为网络消费建立起更方便、简易的通道,促使网络消费变成一场消费狂欢。
(三)多元的消费观念为网络消费“买单”
我国城乡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大量流动、中产消费阶级的崛起以及千禧一代的价值观等促进了消费观念的多元化[5]。城乡的快速发展与人口的大量流动,带来的是消费观念的碰撞与结合,尤其是当农村淘宝进入农村地区、农民进城务工等,会造成农民的消费观念的转变。中产消费阶级追求的是在保持高品质生活的同时能勤俭节约,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满足自己的购买欲。如今的千禧一代更重视眼前的幸福,想要满足当下的欲望。同时,认为能通过消费来无限接近向往的生活。这样的一种多元化的消费观念,为网络消费提供了多种动机。
(四)丰富的电商营销为网络消费“助威”
各国商家为了想要获取更多的利益,不停构思各种广告、营销来推销自家产品。商家这种促进消费营销的行为进一步把消费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在淘宝网自2009年11月11日发起 “品牌商品五折”活动并获得意想不到的销售效果之后,“双十一”被逐渐打造成全球网购狂欢节,根据天猫官方微博2018年11月12日发布的官方数据,2018年天猫双11交易额为2135亿,淘宝仅双十一一天的销售额就高达2135亿。如今,京东、苏宁易购、国美、聚美优品、唯品会等各大电商纷纷加入电商节大战。各大电商设有自己的电商节,营造一种仪式感,用各种红包、优惠券等优惠活动来吸引人们进行网购、消费。电商除了营造节日仪式感及优惠的折扣活动,还制造了凌晨抢购的紧迫感以及参与这场消费狂欢的参与感。例如近几年流行的抽奖活动,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电商营销,为参与者营造了一种积极参与并且自己可能会中奖的参与感。2018年9月29日,支付宝曾在新浪微博上发起一起抽奖,中奖者将得到出境游免单优惠。该条微博转发高达100万+,评论85.1万。该抽奖活动的中奖者——微博用户信小呆,也加上了微博“大v”标志,微博认证2018支付宝中国锦鲤,该中奖用户的中奖感言微博转发量高达65.8万,评论量27.7万。且微博粉丝猛增,截止2019年4月23日,信小呆粉丝量高达117万。支付宝此次的出境游免单优惠,其实也是一次营销。支付宝公布了出境游免单的具体航空、酒店、餐厅等等,且在后续过程中,还有很多品牌转发该微博,声称要参与此次转发活动,要送上自家的产品作为奖品。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电商营销,而这种营销,不仅在第一轮传播中引发了高度的关注以及转发,而且在得出中奖者后引发了第二轮的高度关注和转发,参与此次抽奖的品牌在该活动中得到了最好的传播。电商丰富的营销手段不仅能引起人们的消费欲望,还能用各种形式为品牌打广告,为下一次的消费奠定基础,更加促进了网络消费狂欢。
(五)浓厚的分享欲望为网络消费“续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