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这些事项
发布时间:2019-08-04 01:40来源: 网络整理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7月25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促进政府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研究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研究修订《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制订《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等。
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于2016年建成运行,市级平台已汇集各类信息247万余条、抽查检查信息63万余条,多部门共计完成对38.5万户市场主体的抽查,累计提请联合惩戒156万余条(次),双告知推送数据92.7万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本市制定了《上海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项重点任务,要求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等提供支撑。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并指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下一步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系统应用,加强监督考核,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试点示范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上海市有关部门制订了《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指出,各部门要落实责任,主动跨前一步,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街面巡查是重点,要细化措施,提高发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甄别寻亲的效率。要提升城市网格化治理水平,落实属地乡镇街道对本市户籍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职责。
为了激励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上海市科技进步,上海市政府于2001年制定出台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并分别于2007年、2012年进行过修订。为适应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实际需要,上海市有关部门对《规定》再次进行了修订。
会议原则同意《规定》修订草案并指出,要明晰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管理体制,完善科学技术奖励体系,优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制度、评审程序,进一步厘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断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推进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上海市从事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主要在一些旅游景区内运营,近三年年均客运量约60万人次。为规范此类船舶的运输经营行为,保障水路客运安全,上海市有关部门制订了《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