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任性辱骂公安民警,就是一个字:拘!
发布时间:2019-07-15 20:08来源: 网络整理 7月12日,网名为“周枝52”的网民发布微博称“宜阳白杨镇派出所存在贪污……。”
接到反映后,宜阳县局迅速展开调查。经过宜阳县局督察部门、网监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此微博反映的问题不实,系故意颠倒黑白,污蔑、谩骂公安民警。
之后,督察部门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对微博内容和事件原委进行详细调查,还原了事情真实。
原来,2010年,宜阳县白杨镇以互换土地的方式为村民乔某、马某、赵某划分了宅基地。土地互换后,乔某在置换的土地盖起了房屋。2018年初,马某准备在置换的土地上盖房时,乔某却突然反悔了。马某认为乔某不让自己盖房,那么当年自己换给赵某的土地也不能让赵某使用。就这样,赵某莫名其妙地被卷入纠纷。
2018年4月,马某因土地问题再次引发冲突。争吵中,赵某妻子蔡某一气之下将马某脸部抓伤。案件侦办中,马某拒绝伤情鉴定。考虑到邻里关系和谐,期间民警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终因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和解。
2018年7月,宜阳县局白杨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赵某妻子蔡某处以罚款300元。
今年3月,马某经调解同意后,拿到了相关医药费,马某妻子马某枝就开始在网上发帖:谩骂镇政府工作人员,诬蔑办案民警“贪污受贿”。此贴文在互联网发布后,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
7月13日,宜阳县局依法将马某枝传唤到案。经询问,马某枝交代了因心中不满,便捏造事实发布贴文对办案民警污蔑辱骂的违法事实。当日,马某枝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小编有话说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对抗执法、暴力袭警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为社会不容。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