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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破互联网毒品犯罪近万起 衍生“暗

发布时间:2019-06-26 02:08来源: 网络整理

  中新网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黄卫平25日透露,2018年全国破获互联网上毒品犯罪案件近万起,“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支付+物流邮递”逐渐成为制毒的原料、工具、技术购销以及毒品交易的常见方式,衍生出“暗网”交易、GPS定位运输等新型犯罪方式。

资料图:海关查扣的毒品。 /p中新社记者 张道正 摄

资料图:海关查扣的毒品。 中新社记者 张道正 摄

  6月25日,最高检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的工作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到,当前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有哪些特点?检察机关如何有针对性地打击?

  黄卫平指出,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主要有三类:一是毒品种类翻新。目前国内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有“蓝精灵”“犀牛液”“小树枝”“0号胶囊”等等,极具伪装性和迷惑性。在传统毒品、合成毒品问题之外,出现了新精神活性物质叠加的问题。

  二是犯罪方式多样。当前,利用互联网进行涉毒犯罪活跃,2018年全国破获互联网上毒品犯罪案件近万起,“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支付+物流邮递”逐渐成为制毒的原料、工具、技术购销以及毒品交易的常见方式,衍生出“暗网”交易、GPS定位运输等新型犯罪方式。

  三是查办鉴定困难。对于新类型毒品犯罪,在犯罪人主观明知、毒品种类和数量标准等方面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一些新精神活性物质危害性、成瘾性尚不明确,鉴定的依据不足,列管难度大。

  谈及打击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黄卫平指出,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立案追诉标准和法律适用标准,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同时,检察机关将加强案例指导。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发布新类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给各地办案人员提供有力的参考,引导大家积极稳妥地处理新类型案件。10:57:24

  另外,检察机关将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对于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活动,及时、准确掌握案情,明确取证方向和范围,提出完善证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