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与腾讯开打汽车互联网大战?
发布时间:2020-07-24 14:05来源: 网络整理7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批复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产险”)收购汽车之家(ATHM.N)股权,具体是,平安产险以自有资金投资收购AUTOHOME INC.约26%股权(持股比例视资金汇兑情况确定)。
汽车之家当前股价80.21美元,与今年初股价基本持平,当前总市值95.51亿美元。按此计算,平安产险此次收购汽车之家约26%股权,大约耗资24.8亿美元(约合174亿元人民币)。平安产险是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的财产险子公司,平安集团数年前已经收购汽车之家股权。
目前,尚不清楚平安产险将从那些股东手里收购汽车之家股权。对于收购汽车之家股权,平安产险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时表示:“平安产险看好汽车之家的长远发展,双方未来将密切合作,围绕车生态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
此前,汽车之家向美国SEC递交的文件显示,截至美东时间6月18日,中国平安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Yun Chen Capital Cayman(云辰资本)持有汽车之家大约5872万股A类普通股,持股比例为49.4%。云辰资本在6月18日减持了310万股ADS,减持价格为每ADS 82.1美元,套现总额约达2.5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8.1亿元)。这是中国平安入主汽车之家4年以来首次进行的大规模减持。
平安首次减持
时针拨回到四年前,2016年6月25日,中国平安与澳大利亚电信完成汽车之家的股份交割,以16亿美元收购其47.4%的股权,正式成为汽车之家最大股东。沸沸扬扬的股权之争暂时落幕。
汽车之家于2005年成立,定位为汽车垂直类网站,为用户提供选车、购车、用车及换车等相关资讯,2013年在纽交所上市,发行价为17美元,融资1.3294亿美元。2016年4月15日,持股汽车之家55%股份、汽车之家最大股东澳洲电讯将其47.7%股份出售给中国平安保险集团。4月16日,由汽车之家CEO秦致牵头的公司管理层,以及博裕、高瓴资本、红杉中国准备以31.50美元每ADS的价格进行私有化,而平安并未出现在买家团名单中。虽然私有化财团的价格高于平安信托,但澳洲电讯并未接受这一私有化方案。
汽车之家、澳洲电讯以及中国平安三方经过一系列斗争,最终汽车之家的控制权花落中国平安。2016年6月25日,澳洲电讯与平安信托正式完成股权交割,平安信托以47.4%的股权成为汽车之家最大股东,汽车之家创始人李想、CEO秦致的股份分别被稀释为2.6%和2.9%。同时,中国平安对汽车之家高管团队进行大换血,汽车之家彻底易主,平安健康险董事长兼CEO陆敏担任汽车之家董事长兼CEO,来自平安信托的康雁担任公司总裁,监管媒体事业部整体业务;王俊朗担任公司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
2017年2月,澳洲电讯将持有汽车之家的剩余6.5%股份以2.17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平安,退出汽车之家的股东行列。这一股权由平安旗下公司Yun Chen Capital Cayman接手。至此,中国平安承接澳洲电讯的53.9%股份。
中国平安成为汽车之家的最大股东后,几年来并未增持或减持汽车之家的股份。
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4月7日,云辰资本持股数约为6182万股,占比53.3%,为第一大股东,安德森资本管理公司持股5.9%。截至2018年3月31日,云辰资本持股数约为6182万股,占比52.7%,安德森资本管理公司持股为7.5%。截至2019年3月31日,云辰资本持股数约为6182万股,占比52.2%;安德森资本管理公司持股突破10%,为10.6%;此外,汽车之家得到了奥比斯投资公司的增持,持股为7.2%,成为第三大股东。截至2020年2月29日,云辰资本持股数约为6182万股,持股为51.9%,安德森资本管理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为9.2%。
中国平安的持股数并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不断下降。今年6月18日,中国平安首次对汽车之家进行大规模减持,持股比例下降了2.5%至49.4%。
汽车之家2020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其营收与净利润双双下滑,其2020年一季度净收入同比下降4%至15.47亿元,净利润同比下滑9.1%至5.872亿元。
五个“应当”
对于平安产险收购汽车之家股权,平安产险的回应是“围绕车生态”。
银保监会在批复中要求,平安产险在投资AUTOHOME INC.及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提出五个“应当”要求。
具体是,应当严格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履行股东职责,促进与被投企业间的业务协同。应当督促AUTOHOME INC.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控机制,严格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并完善与AUTOHOME INC.的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防范风险传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向银保监会报告投资管理情况。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履行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