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科技 > 互联网 >

互联网贷款新规正式发布!对持牌消金产生哪些影响?

发布时间:2020-07-22 21:35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互联网贷款新规正式发布!对持牌消金产生哪些影响?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7月17日,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互联网贷款哪些方面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对持牌消金机构的业务发展又有什么指导性意见?

  《办法》5大看点解读

  《办法》共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是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

  二是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同时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风险。

  三是规范合作机构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署、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

  四是强化消费者保护。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办法》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信息披露,不得委托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合作机构进行清收。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商业银行提交互联网贷款业务情况报告、自评估、重大事项报告等提出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对照《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实施,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业务逐步有序压降。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所有存续互联网贷款业务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发布实施《办法》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补齐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进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办法》对持牌消金产生哪些影响?

  《办法》所称的互联网贷款,对应的是“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强调“小额、短期”,因而基本等同于我们所说的互联网零售贷款,包括互联网消费贷和互联网经营贷。需要指出的是,互联网消费贷仅限于个人,而互联网经营贷既包括个人贷款,又包括企业贷款。

  将消费贷与经营贷合理区分,采取差异化监管,这是《办法》较以往征求意见稿的重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