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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再给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松绑”

发布时间:2020-07-21 19:37来源: 网络整理

  疫情之后的互联网医疗发展再迎“加速度”。

  继国家卫健委多次发文推动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发挥作用之后,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政策再松绑

  《意见》指出,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

  至此,疫情之后“互联网医疗”又重回焦点。

  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2月,疫情期间全国超过10家互联网医疗平台推出在线问诊专栏,200多家公立医院开展新冠肺炎免费互联网诊疗或线上咨询。

  例如,各大互联网医疗平台在疫情前期就出现了爆发性地增长。例如,阿里健康在线义诊平台上线4天内,访问量达到160万人次。截至2月11日,平安好医生平台访问量达11.1亿人次,App新注册用户增长10倍,新增用户的日均问诊量增长9倍。截至2月10日下午15时,微医互联网总医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免费义诊专区访问量超过9702万,集结2.6万名医生在线接诊,累计提供医疗咨询服务116万人次。丁香园的疫情地图流量截至4月21日,累计浏览量超37亿人次;疫情期间新型肺炎单疾病词查看次数1亿次;截至3月30日,疫情期间的在线活跃医生总数共计约1.5万名,总问诊量达120万。

  新政密集出台

  在鼓励发展的同时,监管亦未缺席。

  从2月到3月,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鼓励和监管并行的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讨论时久的医保支付也有了松动。此次政策对于发展了十年的互联网医疗行业的推动和利好不言而喻,但对于身处其中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类企业、零售药店等,如何受益于政策红利则有着不同的层次和节奏;要实实在在“吃到”这一口红利,还有待更多的配套措施和细则的落地。

  2020年2月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鼓励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及药品配送服务,降低其他患者线下就诊交叉感染风险。

  2月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医院开展咨询、诊断、就医、防控、宣教等方面的工作。

  2月23日,上海推出“医保12条”措施,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实行纳入医保支付。

  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再一次强调,适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互联网+医疗”和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发展需要,探索开展跨区域基金预算试点。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等。

  如此频发相关政策与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的表现密不可分。

  “疫情期间催生了大量互联网医疗服务需求。一些互联网问诊的头部企业、互联网医药电商的主要运营指标包括访问量、新增的注册用户、活跃度、问诊人次、问诊量、药品销售额等都提升非常大。在公立医院仅提供有限医疗服务的情况下,互联网医疗发挥了比较积极和正面的作用,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才会有如此密集的政策出台。”IQVIA消费者健康咨询业务负责人唐正晔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分析,2月份政策主要是“鼓励”,3月份的政策则是在做鼓励基础上要加强监管,规范化行业发展。“短期来看,大量的线上诊疗、购药一定程度上在改变消费者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获取模式。长期来看,发展多年的互联网医疗逐渐走向前台,政策对于行业发展提速了三年,未来在医疗供给侧改革中,互联网医疗会更深入地改变医疗服务体系全产业链、价值链的方方面面,提高整个体系的运转和生产效率。”

  谁将受益?

  互联网的核心本质在于获取流量及流量后的变现,不同的行业都在花成本构筑流量上的壁垒,医疗行业的流量则是医生资源、病患资源等,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了流量获取和构建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