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申报条件有这些(2)
发布时间:2020-05-30 00:36来源: 网络整理(五)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
1.支持方向
(1)工业设备“上平台”。支持开展设备数字化管理、设备在线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分析应用;
(2)企业核心业务“上云”。支持中小型工业企业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具等;
(3)企业基础设施“上云”。支持工业企业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等。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与符合要求的省“福企网”平台入库云服务商签订云服务协议(云服务商以申报截止前在省“福企网”注册通过的云服务商目录为准)。优先支持在福州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以下简称“二级节点”)进行注册,完成企业注册与标识注册的企业;
(2)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内容为《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8〕255号)文件确定的范围;
(3)工业设备“上平台”类,其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上平台”。
(4)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基础设施“上云”类,已获得2019年“上云上平台”奖补的,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
(1)福州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申请表(附件6);
(2)与入库云服务商签订的云服务合同协议(合同上明确上云内容)及费用清单明细;
(3)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4)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5)企业提供上云业务实际使用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
(6)工业设备“上平台”类,另需提交云服务商提供的企业“上平台”设备清单及相关信息数据等证明材料,申报企业“上平台”设备的资产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
(8)在“二级节点”注册的,由申报企业、云服务商与市电子集团对接,由市电子集团出具证明材料;
(9)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4.奖补标准
(1)工业设备“上平台”。按每台(套)“上平台”设备给予2000元全额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10万元;
(2)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套工具采购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3)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云计算服务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同个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该奖补可与市财政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享受。单个企业年度所享受奖补资金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所缴交税收地方留成。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有关申报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提出申请,送所在地县工信局、财政部门审核。申报单位上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加盖骑缝章,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和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附上企业申报材料,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申报截止日为2020年6月25日。
(三)纸质申报材料应有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市工信局1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同时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报送,申请表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余的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网站下载。
(四)装订要求:在封面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申报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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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