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介市场乱象“查杀”开启!58个整治要点 险
发布时间:2020-05-29 01:39来源: 网络整理保险中介市场最严、最全监管来啦!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兼业代理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从业人员职业登记等七个方面的全中介业务领域。
5月28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银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兼业代理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从业人员职业登记等七个方面的全中介业务领域。
犹记得去年今时,银保监会“查杀”保险中介市场乱象,对保险公司、代理、经纪、公估、第三方网络平台下发“二十个禁令”。顿时,中介江湖诚惶诚恐。
一年过去,整治乱象取得一定成效,但诸多顽疾仍在。去年全年,超过160家中介机构因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近3000万元。还有51家保险公司被点名批评清核不彻底、数据差异率大。
“保险中介市场一直以来都非常混乱!”某大型寿险公司资深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无奈地表示。比如,监管层相关制度框架不健全、业务人员流动大、主体公司和中介机构之间存在各种灰色需求等。而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的加入,保险中介市场更是乱上加乱,也更加难管理。
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险企高管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直言,本来的逻辑应该是,因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存在较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情况,需要中介来辅助做好专业的服务工作。但因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中介渠道和中介机构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也催生了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之间的灰色地带,比如编造虚假业务、虚构从业人员、虚假列支业务费用等。
“整治方案出台后,专门靠做灰色业务营生的中介机构会死一大片,但大浪淘沙,能切实做好专业服务的中介也将活得更好。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获客能力,减少对中介机构的依赖。”上述险企高管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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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乱象整治要点
1、是否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予中介渠道业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3、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如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等套取费用;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构保险合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编造虚假中介渠道业务、虚构中介渠道从业人员资料、虚假列支中介渠道业务费用或者编制提供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4、是否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
5、是否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没有进行执业登记、品行不佳、不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知识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6、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
7、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8、是否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9、是否存在不规范创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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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乱象整治要点
1、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过单、虚开发票等形式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费用。
2、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
3、是否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4、是否编制虚假业务、财务事项,通过虚列会议费、印刷费、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工资、佣金等形式套取费用。
5、是否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6、是否超出自身或被代理机构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
7、是否委托不具资格人员履行高管职责。
8、是否向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收取或索要合作协议以外利益。
9、是否存在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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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机构乱象整治要点
1、是否存在高管人员空缺或未实际履职的情况,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起诉的情况。
2、注册资本金托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足额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缴存保证金,并保证其连续性。
3、是否建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业务档案,是否如实记载业务情况,是否按时、如实报送报告及报表。
4、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列费用、虚列人员、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