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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不能去中心化

发布时间:2020-05-18 09:59来源: 网络整理

  医药网5月18日讯 在线下传统医疗服务具备很强势能的前提下,互联网医疗被赋予了去中心化的厚望,但是,互联网本质是线下服务的辅助工具,高度受制于各个国家的医疗体制,互联网医疗事实上是强化了优质线下医疗服务。

 

  从其他服务行业的互联网化来看,已经形成了交易平台的中心化和交易主体的散点化这两个特征。交易平台的中心化是指用户无法将注意力分散在多个平台,逐步聚焦到2-3个平台,从而形成了寡头化的市场格局。这是因为服务行业普遍供应过剩,消费者需要通过平台更便利去获取服务。但仍有部分行业供给紧张,线上化就很难快速发展,也不可能形成平台的寡头化。交易主体的散点化是指基于平台的交易主体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在线下成功的机构不一定在线上获得很好的业绩,不知名的小服务商却有可能在线上成为“网红”,呈现散状的特征。这是因为用户对服务商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特征,并且需求变化速度较快,很难持久关注一个交易主体。

 

  因此,服务行业互联网化的本质不是去中心化而是服务半径的本地化延伸,平台只是提供了服务的扩展渠道,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只要线下强势的机构善于利用线上工具,反而会成为强化自身的工具。

 

  对于医疗服务来说,线上平台的中心化和交易主体的散点化并没有出现,这意味着互联网医疗无法复制其他行业的发展路径,只能另辟蹊径。

 

  首先,医疗服务交易平台并未出现寡头垄断,仍然处在高度分散化状态。这是因为医疗服务不是供大于求的行业,在总体供给有限的情况下,交易主体具有更高的话语权。因为医生的培养以及医疗机构的成长都是以10年为一个单位的,通过漫长而高强度的训练以及持续优质的服务创造出来的口碑效应,服务方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可,这是其他低门槛服务行业无法比拟的。

 

  当平台无法用其他主体去替代和推广,这就导致所谓“网红”的产生不是来自交易平台,只能来自线下。因此,平台批量化替代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平台的价值也就大大被削弱了,平台的中心化也就不再可能。

 

  其次,交易主体的散点化并没有出现。由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中心化并没有出现,消费者寻求的交易主体主要来自线下的优质医生和医疗机构,这导致了交易主体的中心化。当然,从现状来看,由于支付方原先并没有进场,即使交易向线上的头部集中,交易主体并没有获利,这也导致原先诸多机构和个人在线上进行交易的意愿不强。

 

  不过,即使有支付方的报销,线上平台的交易也并不活跃。从美国市场来看,由于线上交易的价格较低,医生对远程问诊等数字医疗工具的使用积极性并不强,反倒是医疗机构对远程监控的积极性较高。由于远程问诊的价格要大大低于线下(只有1/3左右),医生的参与意愿度较低。此次美国疫情期间为了推动医生能为用户服务,大部分保险将远程问诊费用和线下保持一致,这才推动了医生的意愿度。其次,医疗机构的参与性一直很强。这是因为美国实行价值医疗之后,对30天和90天再入院率的考核较为严格,医院为了减少再入院率,不得不加大在院外的布局,远程疾病监控成为其主要的手段之一。

 

  由于中国线下医疗服务的价格的本身较低,医生更多依赖药品和检查获利,对于在线上进行问诊的热情本质并不高。由于病人在线上不能做检查,也不能根据检查结果开具更明确的治疗药物,只能开具部分普药,即使医保能报销线上服务,对收入的影响并不大。当然,对于平台方来说,如果大量小额交易能向自身集中,还是能创造规模效应,但由于平台无法中心化,规模效应无法形成,这样的商业模式也无法成立。

 

  在一个交易平台散点化和交易主体中心化的市场,互联网医疗只可能强化线下中心化的现状而不可能成为去中心化的工具。即使放到美国这样医疗高度市场化的国家,互联网医疗更多的是为医疗机构提供了辅助的工具,只是在支付多元的体系下,给第三方平台留下了一些份额,但至今没有一个平台能做到在这个市场成为寡头,这是医疗服务的特性决定的。

 

  当然,如果仅从药品本身来看,供给是过剩的,交易平台的中心化和交易主体的散点化是其特征。但由于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主要依赖医生的处方,最终还是不得不依靠医生和医院,无法参照其他商品那样去发展。不过,OTC和其他大健康类产品并不需要处方,其销售可以参照传统电商模式,这也是目前药品市场唯一能发力的领域。随着OTC逐步退出医保,医药电商市场其实和医疗渐行渐远了。

 

  因此,互联网医疗受制于医疗的特性和中国医疗体制,不仅不可能成为去中心化的工具,反而最终将强化线下医疗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