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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公布,嘉兴

发布时间:2020-05-16 11:18来源: 网络整理

    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名单。


    在各市教育局推荐基础上,通过基本条件审查、建设方案专家评审、评审委综合评审,15个市、县(市、区)成为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其中,嘉兴2地入选。戳图看名单↓↓↓


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公布,嘉兴


同时要求做好


“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建设


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扩面提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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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建设


    ·聚焦重点建设内容


    实验区要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围绕4个方面建设内容,同时结合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相关要求,聚焦其中一个或几个维度开展“互联网+义务教育”区域性的实践探索。


    ·明确实验区建设周期


    实验区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2020年5月—2022年4月)。


    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择优公布若干个为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


    ·加强对实验区的指导


    列为实验区的教育行政、技术、教研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研究工作推进有效机制;


    切实加强对实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指导和督查,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技术、教研等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区工作的指导和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确保达成预期目标,形成有效的“互联网+义务教育”发展途径和区域模式。


    扎实推进2020年结对帮扶扩面工作


    按照省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在2019年全省1458所学校参与“互联网+义务教育”有效结对帮扶、圆满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基础上,2020年结对帮扶需扩面至2000所学校;


    到2021年,全省所有乡村小学和乡村薄弱初中学校结对帮扶要实现全覆盖。


    各地要按照这一计划,切实做好2020年结对帮扶扩面工作。


    ·下达结对扩面任务


    按2020年全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扩面至2000所的目标,根据2019年统计年报,对照各地2019年已完成的结对任务数,按区域内受援乡村学校占区域乡村学校总数比例实验区的县(市、区)为100%、实验区的设区市为80%、其他设区市为75%确定各地2020年受援的乡村学校任务数。


    2020年全省新增结对任务为:新增受援的乡村学校为377所、新增结对学校为754所。


    ·公布结对学校名单


    各设区市教育局接到结对扩面任务后要尽快分解落实。


    2020年新增结对学校原则上以县域内城乡学校一对一结对形式为主;


    如果城区学校较少的,可考虑由镇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或城乡学校一对二结对。


    各地新增结对学校名单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汇总审定并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6号)格式发文公布。


    ·明确帮扶基本要求


    新增结对学校要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义务教育”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18号)基本要求和4种帮扶形式明确帮扶期限(每3年为1轮,一般结对帮扶时间不少于2轮)、帮扶具体内容等,制订结对帮扶方案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同时,要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开通学校网络空间,并与“大课表”完成对接,动态呈现结对帮扶推进过程和阶段成果,交流信息与经验,共享优质资源。


    不断提升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水平


    ·加强统筹协调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区域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破解结对帮扶工作中的难点;


    加大经费投入,高标准完成2020年扩面结对学校同步课堂教学环境建设,优化所有结对帮扶学校的网络和技术环境;


    制定完善“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工作规范和制度;


    加强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帮扶工作可持续。


    ·加强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