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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落地在即

发布时间:2020-05-14 01:23来源: 网络整理

  灵活规范包容金融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化风险管理的同时,《办法》在机构跨区展业、贷款合作等方面并未一刀切,而是做出了较为灵活的政策安排。

  根据《办法》,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测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同时《办法》增加了例外情形: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其他条件的除外。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此前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中,监管部门拟要求,地方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主要服务当地客户,并曾对向外省客户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做出具体限制。不过,此次《办法》对此大大放宽,仅做了原则性规定。业内指出,这也可以理解为对互联网银行、民营银行跨区展业一定程度上的“松绑”。

  在机构合作方面,《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可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中,商业银行可与其他机构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进行合作,合作方既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他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也包括在内。

  业内认为,此次《办法》为银行、保险公司尤其是为金融科技企业参与互联网贷款提供了依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中心特聘研究员戴志锋表示,《办法》顺应了金融服务模式变化的趋势,鼓励商业银行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及开放合作模式实践普惠金融,将利好行业中规范经营、具有技术及经验优势的商业银行及助贷机构。

  事实上,当前,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互联网银行间的贷款业务合作已经渐趋常态化。疫情之下,在线金融需求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大,多家大型银行与互联网银行间的一系列针对中小微客群的贷款合作正在加速推出。5月12日,国开行深圳分行与微众银行就以转贷款方式支持小微企业项目正式达成合作。据了解,此次转贷款合作金额共计20亿元,用于微众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包括“微业贷”等产品),预计覆盖6000家小微企业。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车宁认为,这一政策也可以理解为监管对“助贷”模式的初步认可。他表示,互联网贷款需要通过互联网渠道,同时需应用大数据等技术,金融科技企业有自身独到的经验、技术、用户和场景,因此不可能把银行合作机构范围限制在持牌金融机构,适度放开非持牌金融机构参与合作,也体现了监管对市场规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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