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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财政金融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议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0-05-12 09:06来源: 网络整理

工业互联网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通过互联技术、通讯技术、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彻底改变工业的组织体系和生产经营模式。技术数字化、组织平台化、生产服务化,将是这次数字革命的基本特征。从消费互联网到工业(生产)互联网,不仅仅是人、机、物的互联,而是实体制造和虚拟制造的融合,通过平台实现企业的生产和用户的使用(消费)相互反馈,超越了传统工业基础上的供给与需求的时空分离。从制造的组织模式和交易模式来看,一个个的企业将变为工业互联网的节点,再通过一个个的平台融为一个整体。这个过程将使平台替代公司、企业而成为主体形态,传统的企业功能被解构,而后通过平台互联现实建构,即实现生产的再组织化。这包括劳动关系、交易方式和就业形态等都将彻底改变。所谓新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其实是从旧的工业组织方式中诞生出来的新的组织形态。

再组织化是工业互联网的本质,这意味着竖立在传统工业基础上的各种组织和制度都需要改变,包括财政、金融以及政府的科层组织和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等。如果政府的组织体系、监管方式、财政金融体系不作相应的重构,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将会障碍重重。在全国政协组织的共享经济调研中已经发现这个问题。由此不难得知,财政金融支持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最有效的举措不是拿钱、减税和贷款,而是如何通过改革重构财政金融体系及其制度。在财政金融体系和制度不变的条件下,支持政策可能都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可能产生政策幻觉,掉入政策陷阱。

先看税收制度。我国现行税收以增值税为主体,当前增值税税率存在13%、9%和6%以及零税率,分别适用于货物、交通以及服务等。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过程是再组织化过程,行业界限日渐模糊,纳税人的定义也变得模糊,现行多档税率将使纳税人的合规成本大大上升,也使征税人的征管成本大大增加。增值税适应于传统的工业体系,但难以适应以网络、平台为基础的工业互联网体系。

再看预算制度。我国预算制度从计划体制演变而来,对于“预算单位”的定义仅仅剔除了国有企业,而属于科研机构的事业单位依然属于预算单位,比照行政机关实施预算管理,这使科研机构的经费使用陷入各种条条框框之中。当前尽管做了各种松动,但在整个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滞后的情况下难以根本改观。这种体制鸿沟使产、学、研难以贯通,工业互联网的技术生态难以形成。这导致人才不足与人才浪费并存,经费不足与经费浪费并存,管得过死与管理松弛并存,对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构成掣肘。

再看金融制度。金融制度尤其是金融监管方式跟不上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要求。宏观审慎监管仍在探索之中,对金融企业、金融市场监管的基本框架基本上是原有的一套,如要求有抵押物、去现场做尽责调查等。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影子银行的监管以行政方式居多,在金融风险与金融创新的权衡中,对看不清搞不懂的金融创新,更偏向“禁止”“取缔”“审批”等静态风险防控。混业经营、分业监管,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多头监管,直接融资市场难以规范发展。以大数据和智能风控为核心的新型民间金融模式得不到重视,甚至受歧视。适合于传统工业的金融体系和相关制度与依托工业互联网的新型工业体系已表现出明显的不兼容。

在改革完善财政金融体系和制度的同时,以下措施也应同时推进:一是加快增值税税率并档步伐,加大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力度,提高加速折旧比率,加大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如发放使用劵给中小微企业,鼓励上云上平台。二是优化对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方式,从向“预算单位”拨款逐渐转变为向科研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弱化体制鸿沟导致的科研合作障碍。三是取消对民办新型金融机构的歧视性政策,与外资金融机构平等对待,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四是运用大数据、移动支付和智能风控等新技术,缓解金融机构与企业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难与贵的问题,调整传统的抵押贷款方式,扩大抵押资产范围。五是依托市场化的数字平台,加快金融监管转型,加强政府的智能风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