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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首诊红线为何仍不能突破

发布时间:2020-05-11 16:28来源: 网络整理

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服务逆势发展,这让各方对其有了更多想象空间。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尤其是要不要放开“首诊”的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这份文件释放出的一个重要信号——仍然不能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该文件强调,在开展任何试验探索时,不得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要求,不断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和执业管理,加强监管。

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准入管理。互联网医院必须落地在实体的医疗机构,线上线下要实行一致的监管。同时,为保证互联网医疗服务新业态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底线,要求开展互联网医院准入前必须建立全省的统一监管平台;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必须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

《通知》中所提的系列文件之一——《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早就明确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则强调,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而在这之前,争议最大的莫过于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中对首诊的描述。该方案指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其实,2018年,“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文件刚刚发布时,各方就已经向要不要首诊发问,当时的态度也很明确,就是“不允许”。“互联网是一种服务模式,不能超越医疗安全。为什么再三强调互联网诊疗只能针对复诊患者,正是因为医疗服务的复杂性。这是有血的教训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信息中心主任王韬说,“有的患者表面看起来好像就是一个普通感冒,如出现发烧、头痛,但这也有可能是心肌炎甚至是白血病所致。如果把心肌炎或者白血病当成普通感冒来治,谁来承担这个责任?”王韬补充说,为什么是复诊患者,还有一个潜台词,即要求医生能看到患者线下的病历,这也是对医疗安全负责的做法。其实,《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给出了要求,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2月15日开始,浙江省3家医院开通了医保在线支付功能,也就是说患者在线上看病配药可以刷医保卡了。不过,浙江省同时要求在线复诊需提供相关患者的病例、处方证明等信息,保证是复诊患者。2月23日,上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但同时强调本市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样,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所指的条件就包括为参保人员提供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

专家表示,无论是哪种医疗服务模式的创新,都需要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坚守医疗安全的底线。同时,这也是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