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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贷款“基本法”来了!消费贷额度被收紧 经营贷获松绑 影响有多大?

发布时间:2020-05-10 23:50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互联网贷款“基本法”来了!消费贷额度被收紧,经营贷获松绑,影响有多大?

  经过小范围征求意见后,银保监会于5月9日公布最新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银行网贷高速发展,但缺乏上位监管制度规范,《办法》也被业内称为一部互联网贷款“基本法”。

  《办法》中较此前小范围征求意见稿的一大变化是对消费贷和经营贷进行区别管理,并将个人信用消费贷授信额度上限下调至20万,以避免过度负债。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出于风控考虑本身不会鼓励给线上消费类信用贷款太大的授信金额,实际发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少数特定场景的贷款会突破。但这类贷款之后可以转到线下,可能加速线上线下结合的O2O模式。

  经营贷获得“豁免”让业内“松了口气”。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按照上一版意见稿,其所在机构相当部分经营贷不符合标准,要做产品、业务流程的改造 。

  对助贷和联合贷款全流程的规范是本次“办法”的重点。业内人士评价称,监管比较精准和适中。

  其“松绑”体现在合作机构准入上免去上一版意见稿“合作机构准入、合作类产品和具体合作模式应当在银行总行层级履行审批程序”的要求、允许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向款人收取合理费用等。

  下调信用消费贷上限,豁免经营贷额度上限

  此前小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单户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30万元,个人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商业银行对期限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本次《办法》将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上限下调至20万元,规定更加严格。此外,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贷款,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但多位银行网络金融部人士告诉界面新闻,下调消费贷上限对银行影响并不大。

  “银行处于自身风险管控来考虑,本身就不会鼓励给纯线上的消费类信用贷款太大授信金额。我们行上10万的比较少,上20万、30万的更是极少的情况。除非能够证明是非常优质的客户,或者有押品去冲销风险,否则放这么大金额不合适。”华南某股份行网金部负责人表示。

  《办法》对互联网贷款有明确定义,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贷款是否归类于互联网贷款主要取决于授信核心判断来源于线上还是线上。比如部分抵质押贷款(押品评估登记等手续需要在线下完成的)、涉及较多线下审查的固定资产贷款,就不属于互联网贷款定义范围。而上述网金人士所指的“线上抵押类贷款”,因涉及到押品评估登记手续需在线下完成,不属于《办法》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