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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8 03:22来源: 网络整理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网红直播拥有超强的带货能力,这种网购新风尚有法律保障吗?看似“不务正业”的网络游戏成为新型文化产业,司法该如何规范?当数据如同土地、石油一样成为资源、生产要素,它归谁拥有,使用的边界在哪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些新事物、新问题,亟待司法的回应。

  5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三化融合”的角度出发,介绍杭州法院司法保障数字经济的相关举措。同时,会上还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填补了司法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案例空白。

  近年来,杭州设立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知产法庭,审理了大量涉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互联网司法走在全国前列。依托这些有利条件,杭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先行一步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上,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介绍了杭州法院服务保障数字经济21条相关举措。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指导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加大芯片、量子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专利和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探索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动漫角色、数据产品等新型智力成果的司法保护路径。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重要的资源和财产。十大案例中就包含了“手机刷机侵权”纠纷、“网红带货”纠纷案件、“数据权属判定”、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属性案等数字经济的案例。其中,在首例涉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与权属判定的新类型案件中,涉案数据产品的基础性材料均来源于淘宝用户网上浏览、交易等行为痕迹信息,而被告的是安徽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以提供软件账号分享平台的方式帮助他人获取涉案数据产品中的数据内容以牟利,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案明确了衍生数据产品其获取行为正当性的边界,更重要的是赋予了数据“竞争性财产权益”这种新类型权属,为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例证。

  围绕产业数字化,《指导意见》从促进融合共享出发,提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推进数字金融法治化建设,精准打击数字经济犯罪等。

  围绕城市数字化,《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司法促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方面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保障“城市大脑”在各领域的全面推进,明确电子证据规则在非现场执法中的运用,尊重行政自由裁量权,探索司法推进行政指导行为规范化的路径;另一方面,从法院自身角度推动完善数字经济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探索涉虚拟财产与数字资产的保全与执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信息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推进“平台+智能”建设,着力打造数字时代司法智能化建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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