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败局:被颠覆的颠覆者
发布时间:2020-04-29 16:03来源: 网络整理欢迎关注“创事记”微信订阅号:sinachuangshiji
互联网的颠覆者,从来不会在本行业产生,5G时代的到来,哪些巨头会被颠覆?
文/齐卿 编/齐卿
来源:中欧商业评论(ID:ceibs-cbr)
2019年对互联网行业而言,注定不是风平浪静的一年。
2019年1月15日,罗永浩、王欣同时发布各自旗下的社交软件,子弹短信、马桶MT,同时向社交软件的霸主微信发出挑战。然而三大挑战者相继败北,罗永浩旗下的锤子科技被收购,王欣创办的深圳市云歌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取得3000万美元的天使轮融资之后,也再无消息。
2015年3月登陆A股之后,暴风集团以31天30个涨停的神话成为一个“妖股”。而到2019年9月,暴风集团的股价从最高时期的超过110元,跌至3元左右。曾借助区块链概念大涨的迅雷网络,如今股价跌至最高时的1/5。曾经两大几乎是装机必备的国民软件,走到如此地步不免令人唏嘘。
为什么微信的挑战者难以成功?
为什么过去极其辉煌的颠覆性产品会被无情地淘汰?
本文将试图对上述问题做出解答。
01
互联网为什么具有颠覆性?
1987年9月14日,北京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向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计算机中心发出了第一封电子邮件,标志着中国开始接入国际互联网。9年之后的1996年5月,上海出现了中国第一家网吧,互联网开始走出科研的范围,进入民用领域。可能当时谁也不会想到,这种由“0”和“1”组成的数字化网络,会给现实世界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与颠覆。
1999年12月30日微软公司根据收盘价计算的市值,达到6 488亿美元,成为当时市值第一的公司,也是在此之前历史市值第一的公司。微软的登顶,让人们看到信息科技的威力。
此后,互联网公司开始向传统行业的领域展开进攻,亚马逊向传统零售业发起挑战,几乎颠覆了零售业的格局。谷歌的精准广告业务,使得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行业广告收入骤减;奈飞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化的形式出租视频节目,几乎消灭了传统DVD租赁行业。
互联网行业为什么可以对传统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冲击?
除了我们经常讨论的“规模经济”、“网络效应”外,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理论是一个有效,却容易被忽视的视角。而实际上,创造性破坏理论,从创新对经济结构的影响展开研究,在经济学中,产业结构的更替,是更为本质的颠覆。
创造性破坏理论认为,新经济带来的是对旧经济结构的破坏,是将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到生产体系中去,以实现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的“新组合”。而信息技术就是这样一个结构破坏者的角色。
图 1 传统广告模式 图 2 谷歌广告模式我们以谷歌为例,看搜索引擎如何改变了广告业的经济结构。图 1是传统广告的业务模式,广告商通过媒体将广告传递给用户,但是广告商无法跟踪广告的效果,信息流是单向的。图 2是谷歌的广告模式,谷歌通过关键字推送广告,在推送的初始阶段,就锁定了具有搜索行为的用户。用户具有搜索行为,至少表明其对广告有一定的需求或兴趣,这比传统媒体的广告宣发已经精准很多。其次,谷歌还可以通过用户点击的习惯、cookies等方法进一步分析用户的画像形成反馈,进一步优化广告策略。谷歌的广告模式,将传统的单向的信息流动,改变为多向的信息流动,并引入了反馈和优化的闭环。
如果我们用函数来抽象这一过程,可以更明显的看到互联网对经济结构的改变。我们用P表示广告的价值,传统广告的价值仅和推广规模(v)有关,其价值为P(v)。而谷歌带来的搜索引擎广告,其规模v可以更加精确的表达为具有交互行为的用户数量,此外还可以加入反馈(f)的效果,其价值可以表示为P(v,f)。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往往可以在一个行业中,构建一个新的生产函数,从而实现结构性的替代,这是互联网为什么能够颠覆大量传统行业的原因。
02
为什么微信的颠覆者,一定不会是“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