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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检察擦出火花 杭州“智慧检察”助力市域

发布时间:2020-04-24 11:13来源: 网络整理

  日前,杭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一支“特种部队”——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办案团队。首批成员共33人,来自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都是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和打击网络犯罪领域专业知识丰富的检察干警。他们平时分散在各自岗位,一旦遇到涉网犯罪疑难案件随时集结,目标很明确:打造网络犯罪治理一流团队。

  法与治,历来相辅而行。法律监督机关的重任,“互联网之都”的热土,如何“擦”出市域治理现代化的火花?杭州检察机关找准了新路径——提供更优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

  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提起全国首例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无论是不断聪明起来的司法办案,还是越来越精准的服务理念,都蕴藏着推进和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金钥匙”。

  宽严之道,守望公平正义

  从检30年,办理刑案近3000件,“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桑涛是杭州市检察院的一位“标杆式”检察官。不过,担任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办案团队负责人后,他仍然感受到了压力。

  数据显示,2019年,杭州检察机关共起诉涉互联网犯罪2623人,较去年上升59%,连续3年呈增长趋势。打击互联网犯罪,是市域治理现代化必须面对的一道考题。

  “网络犯罪具有远程性、专业性、隐蔽性、蔓延性等特点,查办时面临证据收集固定难、定性处理难、认识统一难等问题。”桑涛认为,组建专业团队,整合各方力量,融合法律与技术,旨在及时有效打击网络犯罪,有效实现网络治理现代化。

  身处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定位没有变——通过更高质量的办案和监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是杭州检察机关的共识。

  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由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起诉的叶某某、张某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入选。

  这是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指导意义在于,对有证据证明用途单一、只能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司法机关可依法认定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惩治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底气更足。

  “严”中也有“宽”。杭州某网络公司员工吴某某对此感触深刻。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吴某某利用公司一款游戏相关代码漏洞开发出外挂程序,先后通过远程控制胡某某、李某某的电脑,复制分解出售游戏装备,累计非法获利170余万元。案发后,3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公司损失150余万元。

  2019年12月,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吴某某批捕。不过,吴某某的公司负责人却向检察院恳请,吴某某能否被取保候审。

  为什么?原来,吴某某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被批捕后公司的反外挂系统停滞。“为保障互联网企业正常运行,同时鉴于吴某某主动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已赔偿公司损失并获得谅解,今年1月,在滨江区检察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对吴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承办检察官潘菲介绍。

  宽严之间,正义天平愈发威严,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而这背后,是杭州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心和自信——更加重视惩防体系建设、注重实务研究,杭州市检察院运行网络犯罪研究“一中心一基地”,让检察办案跟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时代潮流。近日,杭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惩治网络犯罪侦诉协作机制的意见》,采取定期开展案件信息通报、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共同研究新类型网络犯罪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网络犯罪治理案件办理工作。

  破立之间,维护公众利益

  时隔半年,提及全国检察机关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英烈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很多人仍然津津乐道。

  2019年11月,瞿某某通过互联网侵害革命英烈名誉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在线审理并当庭宣判:判令其停止侵害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瞿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和销售侮辱、诋毁革命先烈的贴画,关键证据属于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或删除,传统取证手段效率低,可靠性也难以保障。”办案检察官马睿说。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的关键证据是由西湖区检察院运用区块链技术固定,最终得到法院采信,为今后区块链技术取证标准提供了示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