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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2020-04-18 16:00来源: 网络整理

本报讯(记者 刘欢 李祺瑶)昨天,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介绍,目前,本市已有中日友好医院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均可纳入医保范围,本市参保患者可在线复诊、开药,线上实时结算。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避免慢性病患者反复奔走医院,不因开药形成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市医保局与市卫健委协调联动,同步推进,在全国较早启动了互联网诊疗定价、报销及网上结算工作,并开创性的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送药上门服务。

2月18日,本市互联网复诊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出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卫健部门审批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按照自愿原则,完成信息系统改造,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联通,通过市医保局验收合格后,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补充协议书》,互联网诊疗服务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据介绍,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从就医管理、诊疗项目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落实实名就医,确保全程留痕,保证医师资质,遵守价格政策,确保数据网络安全及防止数据泄露,保证参保人员医疗质量和就医安全。

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互联网复诊服务时先对其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发生的“互联网复诊”项目可在线实时分解、即时结算。患者凭在线医生开具的处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可自行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取药、到定点零售药店取药或药品配送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在取药时均可持卡实时结算。

杜鑫介绍,截至目前,本市已有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宣武医院、北京燕化医院、北京长峰医院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截至4月16日,一共为260余名参保市民提供互联网诊疗在线服务。

目前,还有14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在进行信息系统改造和与医疗保险联通工作。市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改造的指导,提升系统验收通过率,积极推进互联网诊疗,使本市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加便捷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同时,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为65岁以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家医签约老年慢性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家医签约失能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送药上门服务,打通疫情期间市民求医问药的“最后一公里”。

热点回应

●目前有些互联网机构开展了健康咨询服务,这些服务是否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本市互联网诊疗服务主要是通过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这一形式来实现。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医学咨询、健康咨询等项目不作为医疗服务的价格项目,因此也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